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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回:断手花子迷恋使女 窖藏财宝奉献义军(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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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门不幸,出此淫妇,有辱先人于地下;为正族规,以儆效尤,循例应将赵徐氏处以极刑,以慰亡魂”云云。向祖宗回过话,也就算是得到祖宗的同意了,于是赵老太爷黑着脸咬着牙下令:“拖出去,烧!”

    正对祠堂门口的广场上,立有一根五尺长短、大腿粗细的石柱,这就是用来捆人行刑的。

    几名汉子把披头散发的赵徐氏从祠堂里揪到刑场上来,接着把她上身的衣服剥光,从脚尖到肚脐眼儿用破棉絮包严捆紧,头朝下脚朝天,用铁链儿倒捆在刑柱上;再拎过一桶桐油来,把破棉絮浇透。赵老太爷一声“点火”,一名充当刑卒的汉子就把“天灯”点着了。

    烈火烧的着赵徐氏的双脚,痛彻心肺,嘴被堵住,不能叫喊,只能用鼻子怪声地嗷嗷着,身子被绑住,不能挣扎,只见她浑身乱颤,胸口上、脑门儿上豆大的汗珠子直冒。火焰迅速往下延烧,越烧越旺,热桐油流到哪儿,哪儿就是一溜儿水浆潦泡。嗷叫声越来越响,听起来简直令人撕心裂肺。当火苗儿烧过了膝盖,烧过了大腿,烧到了小肚子的时候,嗷叫声越来越微弱,最后什么声音也没有了,痉挛抽搐也停止了,但是烈火依旧在猛烈地燃烧着,燃烧着,直到破棉絮里的桐油全部烧光,直到赵徐氏白嫩的皮肉烧成了一段焦炭,火焰才告熄灭。

    有人说,行刑之初,三少爷赵子林也曾混迹在人群之中,但是点火之后不久,就匆匆离去了。也有人说,火刑结束以后,还是赵小三儿悄悄拿出几两银子来塞给了领养凤妹的那个本家叔叔,叫他去买一具白皮棺木把赵徐氏的尸体盛殓入葬的。

    不过这种事后传闻,其说不一,也查无实据,谢振国无意为赵徐氏鸣冤翻案,并不详问细究。他所关心的,是马天祥的忍辱偷生,到底是为了银子,还是为了娘子。于是他又进一步打听,不出几天,就把马天祥跟那寡妇的遗孤凤妹之间的一殷特殊关系也摸清楚了。

    马天祥进了壶镇栖流所以后,才知道赵徐氏母女两人的悲惨下场,心里感到负疚。半年以后,他出外行乞的时候,就一心打听凤妹的下落。原来凤妹到了本家叔叔家里,实际上是做了丫头,穿的是破衣烂衫,吃的是馊米汤、猪狗食,每天光着脚满山坡上放牛,割柴禾,稍不留意,还要受她本家叔叔的责骂痛打。

    一天,马天祥终于找到了凤妹的去处,自此每逢讨饭路过凤妹的门口,总要多喊几声,往门里多看几眼。别人家叫花子上门儿,都是给叫花子点儿什么;独有马天祥这个花子特殊,每次上凤妹这个门儿,都要给她捎上点儿什么。当地老百姓同情太平军,又可怜残废人;兼有这两种身份的马天祥,要起饭来也就比别的花子容易些。每逢哪村哪店有了婚丧喜庆,叫花子按例前去庆贺祭吊,领一份儿份子:大个儿馒头大块肉之外,还有十个或二十个制钱。凤妹到了叔叔家,一年到头吃不到一片肉,这就难怪小凤妹从马天祥那里接过夹着肥猪肉的大馒头去,会吃得那么香了。

    开头,她只知道马天祥是个好人,后来有人告诉她,这就是和她妈妈一个案子的太平军,她不但不恨他,反而跟他更亲近了。她只要对这个花子叔叔轻轻说一声自己的愿望,花手帕、红头绳之类的小饰物第二天就会送到。在她幼小的心目中,她已经拿这个毫无亲属关系的“老广”当作亲人了。

    凤妹十二岁那年,她的本家叔叔见她年事己大,能值几吊钱了,就给她做了一套新的裤褂鞋袜,把她卖到壶镇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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