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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子:小说中的故事也可能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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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经常逃学去参加“校外活动”——诸如到杀人刑场去看枪毙看杀头、随着求雨大军去看求雨、到婚丧喜庆人家去看盛大的场面,甚至与同学们一起赌博:掷骰子、打麻将、推牌九,什么都干。

    四十年代初,这里有一个时期是国民党、共产党和日寇三方面“拉锯”的“锯口”,有些地方则成了政权、军权都鞭长莫及的“三不管”的“真空地带”,于是处理罪犯的生杀大权落到了“族长”或“自卫队”的手中。动用“族法”或民间私刑处理起罪犯来,比“官法”要厉害得多,不但还有杀头枭首、腰斩示众这些残酷的死刑方式,有几次族中处死谋杀亲夫的“淫妇”,居然还动用了“沉潭”(绑上大石头扔进水池里)、“骑木驴”(剥光了衣服骑在一段木头上被抬着游街)和“点天灯”(把人裹上棉花浇上桐油脚朝上绑在柱子上点火烧死)的惨刑。

    我逃学的最高记录,是一个学期旷课214课时,为此遭到过老师的训斥和母亲的痛打。但是现在回想起来,如果当年我是个规规矩矩的好学生,恐怕就不会有我那部一百五十万字的巨著《括苍山恩仇记》。因为我那部书里所写的缙云县的奇风异俗,几乎都是我用逃学的代价换来的呀。

    我至今不后悔我小时候的逃学。我逃离的是正规的学校,投入的是另一个不正规的学校。在这个不正规的学校里,我学到了正规的学校里不能也无法教给我的学问。我也不埋怨我后来的二十三年劳改生涯;正像曹雪芹没有在大观园中的生活就没有他的《红楼梦》、韩邦庆没有在妓院中鬼混的经历就没有他的《海上花列传》一样,我如果没有那二十三年劳改和底层社会的生活,同样不会有我的《括苍山恩仇记》。

    《括苍山恩仇记》一书中,除了谢三儿的故事是有真实的素材作为“底子”之外,还有许多故事,也都是有真实的事件作素材的。除去本忠拾金不昧、失主许亲、代新郎洞房团圆的故事几乎完全照抄宋代缙云县第一个状元詹骙的事迹是我听人传说的之外,例如第三卷第五十八回“城隍强占民妇为妻”一段,就是抗战期间发生在缙云县的一段实事,是我亲眼所见,只不过我把故事往前推了几十年,把它从民国年间安排到了清朝同治年间去罢了。

    缙云地方虽然小,稀奇古怪的故事却不少。不管你是不是看过《括苍山恩仇记》,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一个真实的城隍老爷娶民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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