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回:忍辱偷生只图东山再起 刑余孑遗私分地下藏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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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回:手断脚缺,忍辱偷生只图东山再起。兵败国亡,刑余孑遗私分地下藏金
同治二年(1863)三月清明节,吕慎之在壶镇大桥的“杀俘祭忠”盛典上,虽然把绝大部分没有突围出去的太平军俘虏杀掉了,却又“网开一面”,大讲上天的“好生之德”,允许一部分人向“忠魂”忏悔,由抽签决定,处以断手、剁脚、剜眼等“轻刑”,让他们活下去。
吕慎之果真是心存一点善念,要为蚩蚩群氓指点迷津吗?非也!有道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对一个将领或者说想成为将领而未能成的吕慎之来说,即便还没有“万骨枯”,至少也已经是“千骨枯”了。在他手下多杀三个五个、十个二十个,根本就不算一回事儿。他之所以要留下这么几个“活口”,除了在“杀俘祭忠”的盛典上多增加点儿花样,以便在人们的心目中对他吕慎之多留下几分强烈的印象之外,还有他更深刻、更恶毒的用意在。
吕慎之自幼学武,中过武举,而且在行伍征战中度过一生,大仗小仗,打过不下百十余次,跟太平军作战,也不下十次八次了。因此对太平军的习性,虽然不是了如指掌,至少也是略知一二的。
第一,太平军攻城略地,来去不定,出没无常,每打下一处地方,住不了三月五月、一年半载,把当地的油水吃光用光,就又转战别处去了。过了三年两年,当地的田园房舍刚刚略有恢复,则又卷土重来。第二,太平军下级军士,一律不许留“私蓄”,所有缴获的钱财物资,必须全部上缴“圣库”。谁要是敢于占为私有,哪怕数量不大,只要藏银超过五两,就要处以极刑。攻打壶镇的太平军,既然是侍王李世贤的长子,军中“圣库”所蓄,数量必定十分可观。但是吕慎之攻克壶镇以后,清点俘获,除粮食、被服、甲仗之外,金银一项,几乎是个“零”字。从被俘人员及战死者身上搜检,一无所得,据此可以推知突围出去的人身上也没有带着金银。太平军从江西打到浙江,势如破竹,节节胜利。沿途收缴财东大户和府县金库的钱财,都到哪里去了?据吕慎之事后推测,必定是太平军在退出壶镇之前,埋藏在什么地方,以备他日卷土重来时取用,或者派人乔装改扮后偷偷儿取走。这也就是吕慎之把俘虏们一关关了那么长时间,又不肯押送到县里去移交给县太爷的真正原因。
但是审讯的结果,不论是用好话哄骗,还是用严刑逼供,得到的回答都是“不知道”三个字。多数人的说法,凡是缴获的金银财宝,作战部队不得私自妄留,一概都要解送到侍王的大库里去;少数人的说法,则是当兵的只管打仗,钱粮出入,有军需官专管——可惜,侍王长嗣的军需官,在壶镇雨夜突围中没能冲出去,在东勇的鸟枪齐发下阵亡了,如今是死无对证啦!
吕慎之用尽了心机,软硬兼施,历时一年多,也没能从俘虏们口中得到一星半点儿的线索,而对这些战俘们的最后处置,县太爷频频相催,也无法一拖再拖了,这才无可奈何地在壶镇贤母桥上安排了一场“杀俘祭忠”的旷古盛典。临行刑之前,吕慎之还不死心。他总认为:第一,侍王长嗣军中,绝不会没有金银财宝;第二,这些财物埋藏何处,尽管侍王长嗣和他的军需官都死了,相信一定还有第三个人知道。至于这第三个人是突围出去了,还是就在这些被俘人员之中,那就很难说了。如果这个人正在这群战俘之中,并且一起杀了,那么,这一注不知数目的藏金,岂不是不但自己不能染指,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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