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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节
,叫做布鲁克摩根,他和他的妻子没有子女,妻子在前两年因为乳腺癌去世了,他过起一段非常孤独的日子。最近他打算重操旧业,做几笔投资好充实自己的生活,因此乔舒亚认识了他。大概是因为乔舒亚从小与祖父最为亲近,他的确很擅长与老年人相处,不过两周的日子就让老人亲亲热热地叫起他乔希来了。他陪着摩根打高尔夫,邀请摩根坐他的游艇出海,偶尔讲一讲他和他祖父的事情,甚至在用餐时他帮摩根将火鸡用刀叉优雅娴熟地去骨,这令摩根感受到了一种祖父应受到的关爱,而非轻视。以致于他年轻的外甥对他迟来的关爱却显得虚假,因而他更加喜欢乔舒亚了。

    尼尔走了几步,意识到走廊拐角处有人在看着他,尼尔不禁打量了他一眼,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他的金发有些长了,似乎来不及打理而显得蓬松,他很漂亮,长相上些许不如人意之处都由青春为他遮掩了去。尼尔走到他身边时停下,我可以帮到你什么吗?

    他惊醒似地抬起头看他,尼尔才意识到他是在顺着自己的方向看着某一间病房。没什么咳,他怎么样了?他的声音很哑,尼尔听出了醉宿,他想起自己大学时也常如此,而醉宿后的头疼却能让他集中精神,这比起他那些为考试复习而使用药物的同学更为古怪。但到了他将近三十岁时,他很容易地就戒掉了烈酒,似乎没有什么再值得他为之举杯痛饮了。

    在他得到积极的消息后,他转身离去,并不打算去探望他的朋友。尼尔看着他的背影,他穿着过于宽大的外套,透露出年轻人特有的放荡和神经质。他想起了自己的二十岁,虽然那时他并不觉得自己已经无可挽回地衰老了,但随着对方渐行渐远,他觉得他们之间仿佛隔着十多年的时光。他追了上去。

    尼尔只是说要送他回去,然后知道了他叫路西安麦克伦,他来自芝加哥,正在纽约读大学。他不安地坐在后座上,在与他大学还差两个街区的路口他就要求下车,他说懒得去找个借口给同学,尽管尼尔看起来很像他的亲戚。尼尔笑了起来,他们长得没有几分相似之处,只是都有着金发罢了。尼尔有一双泛灰的蓝眼睛,而他的眼睛是介于黑色和绿色之间的。然后尼尔把自己的电话留给他,路西安带着笑意地看了他一眼,把便条收进口袋里。

    万圣节天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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