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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避着这场新世纪的黑死病。他擅长编这些故事,就算他最终放弃了做诗人的念头,被锁在华尔街高处的办公室里,这种天赋还是没有丝毫减退。

    没有人会关心这些。在他们去塞尔维亚看弗拉明戈到凌晨、驾着车穿过黑暗的公路回到海岸边的小镇后,乔舒亚睡到下午六点才醒来,薄暮中他看见尼尔整齐地穿戴着他当年的西装,连领带也打得完美,最后一点阳光透过窗帘,照亮了他的金发,模糊了他的面容,他说:我该回纽约了。后来尼尔想,他对乔舒亚的爱就消失在那天黎明时,狂欢已经结束了。

    可他总是记得那个庭院,记得乔舒亚穿着宽大的白衬衣,袖子卷过肘关节,悉心地搬走杂物,拨出杂草,种上他喜欢的花草,而尼尔在二楼的窗边,读着一本西语诗集,偶尔看看乔舒亚,他做得如此细致认真,仿佛他们一生都将在此处度过,好像他会永远爱着尼尔、爱着尼尔身边的一切,他们将在一起,无论疾病或健康、富贵或贫穷,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

    在他们提交离婚申请后,尼尔在二楼主卧室里看着窗外的花园,他看见乔舒亚走到玫瑰丛边,他看不清楚,好像乔舒亚也是穿着宽大的白衬衣,袖子卷过肘关节,他剪下了几支玫瑰,把它们放在跑车副驾驶座上。

    后来每到乔舒亚生日时,他让花店员工去都送上一大束玫瑰,他总觉得乔舒亚就像玫瑰似的,庸俗平常又无可挑剔的美,几乎能让每一个人喜欢上他。他忘了在安达卢西亚海边小镇的庭院里,乔舒亚没有种过玫瑰。他没有特别偏爱的花种。

    ☆、02

    02

    在那个糟糕的万圣节晚会的第二天,纳撒尼尔威尔森拜访了艾肯的病房。

    结束工作后,他抱着一束康乃馨,找到那间病房,敲了敲半掩着的房门,透过门上的玻璃,他能看见单人病房里正在睡梦中的病患和坐在床边的艾肯夫人。艾肯夫人说了声请进,依旧注视着她的儿子。

    尼尔把花束放在床边的花瓶里,艾肯夫人才发觉他并非医院员工。她有些惊讶,虽然她平日里也亲昵地叫唤着他尼尔,但她并不认为这次拜访对他而言是必要的的,而且她知道她的儿子昨天还把他的法拉利撞成了废铁。

    他好些了吗?尼尔稍稍调整了一下花束摆放的角度,转过身问道。

    萝莎娜,尼尔还记得她的名字,她是个美丽的拉美裔女人,说得一口带迷人颤音的英语,在纽约社交圈里有不少她这样的拉美太太。她朝他露出一个一个微笑,他没事了,只是需要睡眠。然后她犹豫了一下,尼尔,我感到很抱歉

    别在意,当我在这个年纪的时候,也做过很多傻事。

    尼尔和她闲聊了几句,特别解释了一下乔舒亚去了佛罗里达,然后就离开了。如果他撞坏的不是乔舒亚祖父留下来的纪念物,大概会是乔舒亚来拜访他的。乔舒亚天生擅长这种事,他的眼神总是那么温柔而真挚,使人感到他除了客套之外还又带着一点真诚,而且这真诚是特殊的、只保留给自己的,不多不少,不至于让人觉得他虚伪得令人厌恶,也不至于让人感到太过唐突。他在大学读了几年经济,研究生毕业后就被银行聘请,银行喜欢他这样的富家子,他会打高尔夫球,擅长各式社交舞,懂得鉴赏美酒宝石和各类奢侈品,尽管这般不免让人认为他有点庸俗,但因为成长在富裕的家庭中,他的庸俗带有一种莫名的从容不迫。不久前乔舒亚认识了个七十多岁的老年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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