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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规模宏大的绿色冲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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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程。如果没有周恩来总理的大力支持,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至少要推迟十年,那样的话,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不久后,建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小组,下设办公室,曲格平教授是负责人之一。

    国环办是个不上编制的临时机构,但在组织和推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上还是起了不少作用。国环办建立的第一件事,就是督促各地建立工作机构,各地也大都设立了相应的临时性机构。他们对工作抓得都很紧,很快就打开了工作局面。北京、天津、上海、沈阳、广州、武汉等一大批大中城市,进一步做了环境污染状况的调查和评价,对于加深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对环境的认识,起了重要的作用。

    同时在全国城市广泛开展了以消除烟尘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与此同时,国家还主要抓了一些污染严重地区的治理,像官厅水库的污染治理、白洋淀的污染治理,淄博的环境污染治理、沈阳市的大气污染治理,杭州、苏州和桂林的污染治理等等。其中官厅水库和桂林漓江的污染治理,因为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视,治理得最为彻底也最为成功,并且起到了防微杜渐的效果。

    中国的国情,似乎从来就是这样,只要最高决策层下了真正的决心,真正为之重视,真正为之不遗余力,事必躬亲的督办解决,便没有什么事情是做不成的。

    淮河行动的首战告捷,便是一个最典型的范例。

    国家环保局第一任局长

    1992年联合国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环发大会,

    183个国家派代表团、102位国家元首或是政府首

    脑出席了会议。以李鹏为团长、曲格平为副团长

    的中国代表团一行60多人参加了会议。这次会

    议与斯德哥尔摩大会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1976年10月,曲格平教授卸去中国常驻联合国环境署代表职务,从内罗毕乘机回到北京。曲格平教授在内罗毕期间,对西方国家环境政策做了大量研究工作,井结合中国的情况有过一些考虑,认为中国的环境治理,必须从立法开始。

    当时认识到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经两年起草和广泛征求意见,1979年9月五届人大第十一次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从而结束了中国无环境保护法的历史。

    曲格平教授参与了立法,他认为其中有四点特别值得一提。

    一是设立了环境保护机构并确定其职能。如果不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体系,环境保护只能停留在原地踏步。经过积极努力争取,建立环境保护机构被写进了环保法。法中规定:国务院设环境保护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环境保护局。市、自治州、县、自治县根据需要设立环境保护机构。

    二是明确了环境责任,建立了排污收费制度。从1973年开展环境保护工作以来,工厂和工业部门一直认为排放污染物是理所当然的事,治理污染不是他们的责任,而许多地区的环境管理部门又在从事污染治理。各级环保部门都存在着分歧,有的认为环境保护局就是治理污染的,有的认为环境保护局主要是管理和监督职能,不是具体治理污染的。环境责任划不清楚,就难以推动环保事业的发展。

    为此,环保法中明确规定:谁污染谁治理。从而划清了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也明确了环境部门的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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