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自成真的因为陈圆圆而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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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成是撞入北京城的哈雷彗星。北京的建都史在八百年以上——八百年,只出了这么一颗。作为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陕西农民,他偏离了约定俗成的轨道,无法遏制地燃烧起来,并且以气冲牛斗之势,震撼了大明帝国的根基。他最大限度地打破了太阳的威信:把手足无措的皇帝赶下龙椅(最终吊死在后院的一棵树上),简直称得上是奇迹!
据谣传,其父叫李十戈——十杆枪啊,充满杀气的名字;其母石氏,怀孕十三个月,忽梦见一人手持长枪,骑乘骏马,直闯入家门——醒来便产下男婴。因而为其取名为闯(又名自成)。这孩子长大成人,果然造反了,江湖上以李闯王称之。这个“闯”字用得很好,很形象。他风起云涌的一生,仅一个“闯”字就足以概括。
他不仅风风火火地进入了历史,甚至还把勇往直前的身影留在戏剧舞台。民间有一折百演不衰的戏叫《闯王进京》,说的就是这个不平凡的外地人跟北京的关系。老百姓对其勇气大抵是持嘉许态度的。他是名副其实闯进来的。闯王进京,并非为了赶考、旅游、探亲抑或做生意,而是在夺权——要皇帝老儿的命。北京的城门楼子再高,也挡不住觉醒的农奴的铁流。
自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中国的历史便络绎不绝地上演着形形色色的农民起义。梁山好汉的口号很有代表性:“冲进东京府,杀了那鸟皇帝。”可李逵们只是喊喊而已,实际上做不到。真正实现了这一最高理想的,恐怕也只有李白成。他肯定比宋江之流更有闯劲儿。哪来那么大的力气?居然还真把皇帝给拉下马了。
李自成不满足于在中国的西北部横冲直撞,深明“挽弓当挽强,擒贼先擒王”之理,因而稍具规模即乘势将锋芒指向帝都。“今大兵既兴,志在与朱明共争天下,若破北京,则国皆为我有矣。”他东渡黄河,攻克太原,随即直扑有天险之称的长城居庸关。过五关、斩六将,如同迅雷不及掩耳,打进紫禁城,坐上金銮殿。自其由西安出发之日算起,前后仅月余。仅仅用了数十天,即一举完成了别人几辈子也做不了的事情——谁叫他是闯王呢?
李闯王之成功,在于他知道自己要什么(说白了就是一顶皇冠),因而省去诸多繁文缛节,绕开敌人围追堵截的重兵,直奔主题,等于是跟皇帝本人单独决斗了。文弱的崇祯哪里是闯王的对手呢?我联想到图穷匕现的荆轲,曾经把措手不及的秦始皇追得绕着柱子跑了好几圈。可崇祯连绕着景山跑几圈的时间都没有,只好直接找一棵树吊死算了。李自成虽比孤胆英雄荆轲有众多的助手,但他本人堪称伟大的刺客,该出手时就出手——稳、准、狠,没给皇帝留下任何的余地。挥手之间,明史就改写了。
这个头戴白色毡笠、身穿蓝布箭衣的不速之客,这个骑一匹乌驳马的闯入者,使京城的九门乃至诸多关隘(譬如长城)形同虚设。前门楼有悬灯示警、汇报敌情的效用:挂灯一盏,说明兵临城下;二盏,说明正在交战;三盏,说明即将失守。李自成围城仅三天即攻破广安门。崇祯正苦思冥想对策呢,一抬头,看见前门楼上三盏灯全挂出来了,知道全泡汤了。对于亡国之君来说,那夜空中的三盏灯简直像噩梦一样——他不敢怀疑自己是否数错了,只希望惊叫一声就能醒过来。据说他逃离深宫去后花园寻短见时,连鞋子(龙靴)都跑丢了。只穿着沾满泥水的袜子见上帝去了。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十八日,已延续两百多年帝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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