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内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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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目,殆如汉制所谓色黄数五,事与改正朔而易服色者为一例也。扬雄不知
而作,则以九九八十一者,变其八八六十四矣。后代大儒,多称许之,则以其数
通於治历,而蓍揲合其吉凶也。夫数乃古今所共,凡明於历学者,皆可推寻,岂
必《太玄》而始合哉?蓍揲合其吉凶,则又阴阳自然之至理。诚之所至,探筹钻
瓦,皆可以知吉凶;何必支离其文,艰深其字,然后可以知吉凶乎?《元包》妄
讬《归藏》,不足言也。司马《潜虚》,又以五五更其九九,不免贤者之多事矣。
故六经不可拟也。先儒所论仅谓畏先圣而当知严惮耳。此指扬氏《法言》,王氏
《中说》,诚为中其弊矣。若夫六经,皆先王得位行道,经纬世宙之迹,而非讬
於空言。故以夫子之圣,犹且述而不作。如其不知妄作,不特有拟圣之嫌,抑且
蹈於僣窃王章之罪也,可不慎欤!
○易教中
孔仲达曰:“夫《易》者,变化之总名,改换之殊称。”先儒之释《易》义,
未有明通若孔氏者也。得其说而进推之,《易》为王者改制之钜典,事与治历明
时相表里,其义昭然若揭矣。许叔重释“易”文曰:“蜥易,守宫,象形。秘书
说,‘日月为易’,象阴阳也。”《周官》太卜,掌三《易》之法。郑氏注:
“易者,揲蓍变易之数可占者也。”朱子以谓“《易》有交易变易之义”。是皆
因文生解,各就一端而言,非当日所以命《易》之旨也。三《易》之名,虽始於
《周官》,而《连山》、《归藏》,可并名《易》,《易》不可附《连山》、
《归藏》而称为三连三归者,诚以《易》之为义,实该羲、农以来不相沿袭之法
数也。易之初见於文字,则帝典之“平在朔易”也,孔《传》谓岁改易,而周人
即取以名揲卦之书,则王者改制更新之大义,显而可知矣。《大传》曰:“生生
之谓易。”韩康伯谓“阴阳转易,以成化生”。此即朱子交易变易之义所由出也。
三《易》之文虽不传,今观《周官》太卜有其法,《左氏》记占有其辞,则《连
山》、《归藏》,皆有交易变易之义。是羲、农以来,《易》之名虽未立,而
《易》之意已行乎其中矣。上古淳质,文字无多,固有具其实而未著其名者。后
人因以定其名,则彻前后,而皆以是为主义焉,一若其名之向著者,此亦其一端
也。
钦明之为敬也,允塞之为诚也,历象之为历也,(历象之历,作推步解,非
历书之名。)皆先具其实而后著之名也。《易·革·象》曰:“泽中有火,君子
以治历明时。”其《彖》曰:“天地革而四时成。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
历自黄帝以来,代为更变,而夫子乃为取象於泽火,且以天地改时、汤武革命为
革之卦义;则《易》之随时废兴,道岂有异乎?《易》始羲、农,而备於成周;
历始黄帝,而递变於后世;上古详天道,而中古以下详人事之大端也。然卦气之
说,虽创於汉儒,而卦序卦位,则已具函其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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