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辑 说 明
第(3/3)节
匪(非)振(赈)旅(膂)陈(阵)禽(擒)童(僮)絜(洁)解(懈)
閒(间)辟(避)寤(悟)稟(廩)蓐(褥)领(岭)欧(呕)适(嫡)
县(悬)畴(俦)离(罹)
至於像“以”字和“已”字,“置”字和“致”字,是互相通用的,也没有改。“丹杨”有写作“丹阳”的,“荥阳”有写作“荧阳”的,前后颇不一致。为什么寫法不同,清人曾经做过很多考据,但终究没有定论。现在本书中统一改为丹杨和荥阳。
旧刻本的目录,正传姓名作大字,附传姓名作小注,现在一律用大字,附传的姓名较正传低一格,在每一行姓名下加注页码。但有个别的几行例外,如董卓传所附的李傕、郭汜,他们两人的事蹟分散在董卓传中,没有明确的起讫,因此就不注页码了。目录和正书有不符之处,如娄圭、孔融等有目无传,霍弋、黄崇等有传无目,今分别加上方圆两种括弧的符号,表示应增和应删。
三国志过去还没有过标点本。我们限於水平,可能有很多错误的地方,希望读者随时指正,以便再版时修改。
中华书局编辑部
一九五九年十二月
第(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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