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告子上
第(3/4)节
甚於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
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恶有甚於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
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
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於我何
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
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
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孟子曰:“仁,人心也;义,人路也。舍其路而弗由,放其心而不知求,哀
哉!人有鸡犬放,则知求之;有放心而不知求。学问之道无他,求其放心而已矣。”
孟子曰:“今有无名之指屈而不信,非疾痛害事也,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
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指不若人,则知恶之;心不若人,则不知恶,此
之谓不知类也。”
孟子曰:“拱把之桐梓,人苟欲生之,皆知所以养之者。至於身,而不知所
以养之者,岂爱身不若桐梓哉?弗思甚也。”
孟子曰:“人之於身也,兼所爱。兼所爱,则兼所养也。无尺寸之肤不爱焉,
则无尺寸之肤不养也。所以考其善不善者,岂有他哉?於己取之而已矣。体有贵
贱,有小大。无以小害大,无以贱害贵。养其小者为小人,养其大者为大人。今
有场师,舍其梧槚,养其樲棘,则为贱场师焉。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而不
知也,则为狼疾人也。饮食之人,则人贱之矣,为其养小以失大也。饮食之人无
有失也,则口腹岂適为尺寸之肤哉?”
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孟子曰:“从其
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曰:“钧是人也,或从其大体,或从其小体,
何也?”曰:“耳目之官不思,而蔽於物。物交物,则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则思,
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此天之所与我者。先立乎其大者,则其小者不能夺也。
此为大人而已矣。”
孟子曰:“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
夫,此人爵也。古之人脩其天爵,而人爵从之。今之人脩其天爵,以要人爵;既
得人爵,而弃其天爵,则惑之甚者也,终亦必亡而已矣。”
孟子曰:“欲贵者,人之同心也。人人有贵於己者,弗思耳矣。人之所贵者,
非良贵也。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言
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今闻广誉施於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
孟子曰:“仁之胜不仁也,犹水胜火。今之为仁者,犹以一杯水救一车薪之
火也,不熄,则谓之水不胜火。此又与於不仁之甚者也,亦终必亡而已矣。”
孟子曰:“五穀者,种之美者也。苟为不熟,不如荑稗。夫仁亦在乎熟之而
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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