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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以前村里有一家有钱人,他们家孩子每天都有让李智眼馋的零食和玩具,他问爷爷怎么才能有钱,爷爷说,一要聪明,二要勤劳,勤劳他倒是懂,怎么能变聪明呢,爷爷说是要多思考,他一般都比别人想的多,他想变聪明。

    晚上跑步比早上更让他觉的舒服,霓虹闪烁的街道两边,每个窗户里亮起的温暖的灯光,让他能增加更多的思考,包括未来,包括家。

    坚持了几个月,很是见效果,从晾衣杆变成了衣服架,过完年,他也就没有着急,让老板安排他下工地,他想练出一身肌肉来,就像健身房门口贴的海报那样的;又是半年天气开始炎热的时候,李智手臂上的肌肉和腹肌已经非常明显,若是一个一年没见过他的人,这时看到他,可能有大变活人的即视感。

    张鹏最近突然要离开工地,他不是个能在一个地方长期呆着的人,喜欢到处跑,喜欢结交朋友,这段时间,他在社会上认识了些人,有个哥让他帮忙去酒吧看场子;老板说,你哥走了你就去工地顶他吧。

    今天李智打算最后一天夜跑,明天他就要下工地,以后估计没有这么多精力出来跑步,边跑边琢磨,下了工地就能赚到更多的钱,边琢磨边高兴,一高兴就走了神,路口走出来一个人他都没看到,直接就往人家身上撞过去,幸好他反应快,赶紧拉了那人一把,跟人家道了歉,就又跑走了。

    他也觉的自己高兴的有点过,就是停不下来,跑步跑的都有点踮起来;他想着,他要有钱了也要跟刚才那个男孩一样。

    那个男孩什么样呢?磨白的牛仔加t恤,全身散发着舒适柔软的幸福感,被自己撞了一下,也只是惊讶的略睁大了一下眼睛,没有一点愤怒和不耐烦的现代表情,再深想一下的话,路灯橙黄色的光,在他柔软的头发上,照亮了一个闪光的天使环,身上有蜜糖的甜香,对,是蜜的味道,他很小的时候,爷爷养过蜂,他对蜜的味道记忆很深。

    就因为这样,这个夏天的夜晚,变的更加美好,这真的是一个在他人生中,值的纪念的日子。

    秦健从小就是个人人可见的,不爱学习的孩子,只是他肉眼可见的孝顺,为了不让他妈伤心,他在学校不怎么学习,却也从来不惹事;叛逆期的时候,男孩们整天打打闹闹,他爱干净零花钱多,随便一招手,就有人为他保驾护航,完全脏不了他的手。

    初高中六年,他就学会了吃喝玩乐被人奉承,上了大学更是了不得,好的大学他是考不上的,他妈又不想让他这么小就踏上社会,花了大笔的钱上了本地一所有些规模的大学,学酒店管理,他爸这时候已经做了好几年的房地产,准备转战酒店业,他妈这也算是未雨绸缪。

    他现在每天应酬的比他爸还忙,他爸还分个一三五二四六,他连周末都见不到人影,慢慢的就有点玩烦了。

    今天他是不得不去,大家要商量给他过生日的事呢,过几天就是他二十岁的生日;据说这次会相当的隆重,刚好赶上暑假的尾巴,外地上学的都还没走,本校的又有些提前回来的,新老同学一起聚,这些人就不知道给他个惊喜,非要把他的生日搞成同学聚会,还要拉着他商量,无非就是想今天接着喝一顿。

    “二哥,怎么这么晚,昨晚是不是激战了”说话的是他们宿舍老大,周旭,他们来的这间酒吧,就是他姐夫开的,是他们的据点之一,有事没事都在这里猫着,他跟周旭从有记忆以来,就一起摸爬滚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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