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21
第(3/4)节
天乐装我还能捣鼓两下乐器,把他唬得跟真的似的。
我是有吉他,但我根本不会弹。小时候很短暂地学过一段时间,失去兴趣就不再学了,可惜了我妈以为我终于找到了什么兴趣爱好,设备和教材都置办得齐全。现在这把吉他上装的还是适用于初学者、材质较软的尼龙弦,我还没弹熟练,还没换上钢弦,还没学过调线,还不会用拨片,就对它失去了兴趣。
现在吉他尘封在包里好多年,弦松了,就失了音准。我还记得两三个指法,和弦换得生硬,弹出来闷声一片,不成曲调。
我把左手收回来,用力张开抻了抻,又把四指并在一起,伸到面前仔细观察手掌,我的手不小,也不算硬,如果花心思去学,应该还是可以学好的。
除了张天乐,我应该给自己找个别的兴趣爱好。
这样说显得我像是有什么怪癖似的。我一直没有什么兴趣爱好,从小就是,但凡有过的也只是三分钟热度,我妈为此发过不少愁,没事就问我有什么喜欢的,想要让我培养一项特长,可我没有,我连特别讨厌的都没有,更别说喜欢了。我就这样毫无一技之长地长到现在,长大后周围人谁不会个乐器书法绘画,只有我,什么都不会。
我不像张天乐,有一个坚持喜欢的终身爱好,可以成为他此生奋斗的目标,我是一个没有兴趣爱好的人,喜欢过最久的人事物,都是张天乐。
有多久?其实没多久,撑死算也就几个月,没准我把他放一放,也会对他失去兴趣。
我把吉他收回包里,捡起来重新学只是说一说,我对它没有兴趣。
可笑不可笑,一头扎进儿女情长里抽不了身,眼界窄得要死,说来都小家子气,喜欢一个人都能成兴趣爱好了,我干脆当他是终身信仰得了。
其实我比我想象得要乐观,如今的结果是悲剧收场里最大程度上的皆大欢喜了,他不再带着戾气,不再不当回事,终于心平气和地跟我说了一声不可以,这页就算翻篇了。
再上学的时候,他问我还好吧,我说还好。
真的还好,手没事,我也没事,各自一语双关。
中午有时候我会跟张天乐吃个饭,有时候也跟别人;课间有时候我坐在位置上跟周围同学还有张天乐聊会天,有时候也直接趴下睡觉;放学后有时候我去看张天乐训练,有时候也不去;作业上有时候我出脑子他出力气,然后我们各取所需,有时候我也就用左手歪七扭八写多少是多少,凑合交上去;晚自习下课后有时候我跟张天乐一起走,有时候也跟别的同学浩浩荡荡一群人下楼。
每一件事都跟突然只能用左手生活一样不容易,但也没我想象得那么难,我只是……
算了,没什么好只是的,没什么事。
开学的那一天,老班说,到了第二个学期,时间会过得非常快。
现在距离高考还有三个多月,三个多月听起来还很遥远,可是换成一百天,这个说法就会让人紧张,意味着还要顶一百天的压力,吃一百天的苦,以及,只剩一百天的时间努力了。
从八月份升入高三以来,我们这一批人已经埋头上了将近七个月的课,按理说身心早该适应,可真到了这一天,大多数人看起来更像是被赶鸭子上架,带着对未知前途的好奇和不确定,生涩地迈进新阶段。
时间很快,它不等人。
校园里的气氛有些不寻常。早上一
第(3/4)节
推荐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