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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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一半是觉得这孩子很有趣。我曾问过小悠:“这么大块东西怎会挤得出来的呢?”
小悠听了便笑弯了腰,说:“真笨!刚出来时是不会很大的,大概跟一只大猫差不多;后来遇到了空气,才涨大起来的。”她有没有骗我,就不得而知了。
但是,随着后来跟孩子的密切接触,随着后来孩子会抬头、微笑、眼珠子转动,随着孩子能挺胸、发笑——不知怎的,我对这孩子便有了种莫名其妙的依恋感,只要回家后一看到他,我便有了要去抱一抱、亲一亲他的冲动;只要他一哭闹,我便觉得很心痛,想尽千方百计地去哄他。本来,婚前我很担心自已不喜欢这孩子,现在看来这担心是多余的。哎,人不去亲身经历经历,是无法想象出母爱与父爱的伟大与无私的!有次,我一时兴奋,一时无限感概,竟傻乎乎地对小悠说:“小悠,不管这孩子是不是我的,将来我都不会让他受苦——孩子是无罪的。”小悠听后张大了眼睛,怔怔地看着我。
虽然孩子的降世让我感受到了人间的无穷乐趣,但其中也发生过几件不愉快的事:
首先是孩子出生后那两个来月,我刚意识到自已对孩子产生强烈的父子感情时,我有点担忧,于是对她说:“小悠,我太爱这孩子了!趁现在孩子还小、还未懂事的时候,不如我们就去鉴定dna。如果验出孩子不是我的,我们就马上离婚,你再去找上他(李峰)过日子吧。否则,错过了这个最佳时机再离婚的话,对孩子的心灵一定会造成伤害的——让他长大后记起自已有两个爸爸来,便不太好了。”说句良心话,我这样说绝非想去推御责任,完全是为孩子将来的幸福着想的。可小悠就是不同意,说孩子还小,正是需要父爱的时候,还是等孩子大一点时再说吧。
其次是孩子跟谁姓的问题。当时在医院里办出生证时,孩子的名字一栏是空着的(那间医院允许,真的!)——我还未给孩子起名字,一直就叫他“bb”。只是后来要急着给他上户口了(小悠的户口早在九月下旬便转过来了,那些证明之类的东西是由她的表叔用快件寄过来的),我才犯起愁来:这孩子命苦,现在还不知道自已姓王还是姓李。如果跟了我姓、可他又当真是李峰的儿子的话,将来再去改姓李可就麻烦了。不如就让他跟小悠姓陈好了——孩子跟女方姓也不算是什么新鲜事物嘛。但小悠却极力反对,说:“如果孩子不姓王的话,那以后我母子俩在你的家人面前还有地位么?”没法,我只得作出了无私的奉献——同意他姓王了;又苦想了一周时间,差点翻破了一本字典,才给bb仔起了一个名字:王烨宇(当然,这是化名,我在这里不便将儿子的真实名字公开)。
还有,春节时带小悠回老家时,母亲将拜祭祖宗的任务完全交给了小悠去做,让我很不开心。看着她在祖宗的牌位前点燃了香烛、烧过纸衣、酹过烧酒,我心里真不是滋味,很想过去制止她。连孩子是不是王家的都不知道,她有资格做我王家的人么?
最让我难堪的是过年前母亲嘱咐我为孩子筹办灯酒的事。照家乡的传统,上了灯,等于承认了王烨宇就是我的儿子,也就是要将孩子的名字记入族谱。可我当时仍不知道他是不是我王晓亮的亲骨肉,你叫我怎能答应呢?小悠知道了我的这个想法后,当面不说,可背后却很生气,自然便到我母亲那里告卸状去了。后来这事还让我大哥知道了,他亲自上门来骂我说:“细佬,有无搞错啊?人家发梦都想生个仔呢!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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