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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尤利塞斯·辛普森·格兰特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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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利塞斯·辛普森·格兰特(1822427—1885623)是美国第18任总统,生于俄亥俄州。父亲杰西·鲁特·格兰特经营皮革业。母亲汉娜·辛普森是位农场主的女儿。格兰特的名字是家人用抓阄的方式起的。尤利塞斯是《奥德塞》中大英雄奥德修斯的名字。格兰特身材矮小,其貌不扬,但一生的事业却有声有色,轰轰烈烈。格兰特毕业于西点军校。他在南北战争中发迹。参战时他已42岁,当时为上校,指挥一个团。但短短的4年当中,他从上校升为中将,担任联邦军总司令,迫使南方军总司令、“常胜将军”罗伯特·李向他投降。凭借自己的军威,格兰特于1868年当选总统。1872年连任。但这位战场英雄却不是治国能手,任期内,尤其第二任内,邪气盛行,丑闻迭出,尽管他渴望继续当政,但事与愿违,他落选不得不离开白宫。有趣的是,落选后,格兰特夫妇仍迟迟不搬出白宫,直到新总统海斯就职了,还得来白宫参加由格兰特夫人一手操办的午宴。更有趣的是,格兰特夫妇觉得无家可归,于是退职后决定四海为家。他们花了三年多的时间,游遍了英格兰、比利时、德国、瑞士、意大利、丹麦、法国、埃及、巴勒斯坦、挪威、俄罗斯、印度、暹罗、中国和日本。

    格兰特与朱莉亚于1847年结婚,生有三子一女。

    弗雷得里克·登特·格兰特

    尤利塞斯·辛普森·格兰特和朱莉亚·伯格斯·登特的第一个孩子

    生于:1850年5月30日出生地:密苏里州圣路易斯

    卒于:1912年4月11日死亡年龄:61岁零11个月

    死因:癌症教育:西点军校

    职业:士兵,政治家,警官配偶:伊达·霍诺雷

    子女人数:2人

    弗雷德里克·登特·格兰特13岁时,就表现出对军旅生涯的偏爱。跟同龄人相比,他的经历有些不同寻常,因为他父亲是联邦军维克斯堡战役的指挥官,在战役中他一直跟随着父亲。当格兰特攻下密西西比州的杰克逊镇时,他的儿子或许会在多年以后声称这应该归功于自己。小弗雷德里克跑在父亲的军队前面,直到在城郊看见了邦联军才停下,他就趴在那里等待联邦军的到来。父亲的部队来到以后,他宣称是他第一个到达这里的,包围该城的光荣应该属于他。

    14岁的弗雷德里克入西点军校时学习程度不够,因此他花了五年时间才学完四年的课程。毕业后,他获得少尉军衔,被派往在墨西哥边界巡逻的骑兵部队。接着年仅19岁的弗雷德里克被提升为菲力普·谢里登将军的副官,一直到将军去世。众人认为他的提升是因为他的父亲刚刚成为美国总统。1889年弗雷德里克辞去军中职务,接受本杰明·哈里森总统的任命出任驻奥地利公使。1894年他成为纽约市警察局长,在任四年。

    但他抵制不了战争号角的诱惑,又返回军队。1898年美西战争爆发,经验丰富的弗雷德里克很快成为纽约十四步兵团的格兰特上校,此后又升为准将军衔,指挥志愿军。战争结束后,他在正规军中仍持有该军衔。1906年他晋升为少将。在和平时期,他曾两次驻扎在纽约州长岛,还曾任大湖区司令。

    弗雷德里克重返军队生涯延续了他孩提时代的历程。曾有一段时间,他似乎要重复父亲走过的道路,从军队转向政界。1887年共和党总统提名他任国务卿,但参议院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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