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熔金(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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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莫测,而文字本真易解。我想,这世界上仍有为数不多的纯洁的心灵,它们宛如澄澈的泉眼,从中溢流而出的是明净的文字,我信任纯洁的心灵,同时也信任明净的文字。我对冬麦的爱,更准确地说,是男人对妙龄女郎的欣赏。古往今来,女人崇拜男人,男人欣赏女人,情由此而发,爱由此而生。我欣赏冬麦,不单是欣赏她姣好的容貌、健美的身材,还欣赏她比同龄女生具有更强劲的内心力量,她不浮躁,也不虚荣,从不缺乏快乐捕手必备的高智商(iq)和高情商(eq)。
没怎么耽搁,我就回复冬麦,出任她的护花使者,是我莫大的荣幸,我十二分乐意接受她的邀请,做她青春的唯一见证人。
第二天是星期六,临近中午,我才起床,洗漱完毕,坐在阳台上喝牛奶,微波炉正在加热剩饭剩菜。这时,书房里手机响了,我奔过去,翻盖接通。
“喂,费浪,我到北京啦!”不用听声音,只须听语气,我就知道是念奴娇。
“阿娇,你什么时候到的?”我确实有点吃惊,甚至有点猝不及防,像是游泳时,身边突然冒出一位潜水的女人,大声叫唤我的名字。
“今天刚到,第一个电话我就打给你!”亲爱的前妻真给我面子。
“你居然还记得我的电话号码?”
“要忘记它,凭我的功力还不够……”
“赶紧打住,赶紧打住,我已感动得老泪纵横了!”我故意夸张了一下,然后问阿娇,“这次迪克同来北京了吗?”
“他?”念奴娇停顿了一下,声音转为沉重,“四个月前,迪克出了事故,悬崖崩极时,缆绳意外绷断……祸不单行,三个月前,我又流产了!”
“这,真是太令人难过了!阿娇,你要节哀顺变。”
“ 唉,这道坎很高,我差点没能翻过去,好不容易才想通,我细胳膊细腿,命运粗胳膊粗腿,他蛮横无礼,总是抢走我最喜欢的东西,我想守是守不住的,再怎么伤心,也感动不了命运之神的铁石心肠。费浪,你还记得吗?我们一同看过福克纳的一篇小说,题目我忘了,故事情节是:一个男人失去了最钟爱的情人,他痛不欲生,不愿独自苟活于人世。自杀前,他恍然大悟:爱人死了,记忆中的她却还活着,他对她的爱依然强烈,倘若他也追随死神而去,渡过忘川,一切归于颠扑不破的黑暗,她留存在人间的唯一印迹将会被彻底抹掉,那才真叫万劫不复。于是他决定顽强地活着,用充满爱的回忆,使情人一次又一次回返梦境,盘桓在他记忆深处的花园里,年复一年,音容宛在。我想,我同样应该活着,只有我好好地活着,迪克才有继续存活在人间的依据。”
阿娇爱迪克爱到如此之深,我并不妒忌,往昔我手中有大把大把的机会,却不曾激发过她内心同样深厚的爱意,那是我的失败。一个人适时适地承认自己的失败,永远都比妒忌别人的成功更为高明,也更为诚实。
“在北京,你能待多长时间?”稍许沉默后,我转移了话题。
“半个月。明天你方便吗?我请你吃饭。”阿娇抢在我之前发出了邀请,这正是她凡事追求高效率的作风。
“明天?哦,抱歉!明天有位朋友预先约好了。”我记着冬麦明天要拍的事。
“哟嗬,费浪,你成抢手的香饽饽啦!是不是女朋友?”
“嗯,算是一位异性朋友。”我迟疑了一下,没太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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