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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暗火(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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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我在一篇文章中阐述了以下的观点:每个人一生下来就有三种人生在等待他(她),第一种是由主宰者任意规定或安排的人生,第二种是由自个儿刻意打造或毁坏的人生,第三种是由旁观者随意猜想或涂饰的人生。

    主宰者是神秘的造物主、父母、时势或对他(她)操有生杀予夺之权的人,主宰者很可能会让他(她)明白:命运的“巨灵之掌”力大无穷,而且一手遮天,无远弗至,随时都可以将他(她)修理得面目全非,甚至将他(她)碾为齑粉,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这样的人生,微渺的个人通常只能逆来顺受,委曲求全,毫无发言表态的权利,因为“遥控器”并未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倘若命运的恢恢之网间或有所疏漏,个人的愿望居然受到些许尊重,努力竟至获得足量成果,自个儿打造的人生就会比主宰者规定或安排的人生略有起色和改观,更好,或者更坏。更好的显然是强硬派,能与命运这位大力神掰腕子而侥幸胜出。更坏的呢?也很常见,世间不少幸运儿将自己原本顺风满帆的人生弄得颠三倒四一团稀糟,败家子、自大狂和叛逆者即是典型,他们毁掉金山银山和锦绣前程,往往令人为之惋惜,慨叹不已。

    至于个人的第三种人生,则完全拜旁观者颇为发达的想象力所赐,他们的猜想和涂饰就如同珊瑚礁上的海藻一般,很可能茂盛到只见海藻不见珊瑚的程度,也就是说,个人的本来面目完全被一张或多张假面具遮蔽。那些手握大权、腰缠重金、头顶盛名的人,第三种人生最为发达,流传的版本层出不穷,史书中的他(她)、传记中的他(她)和街谈巷议中的他(她),与真材实料的他(她),彼此相差之悬殊简直不可以道里计,比一头狒狒跟另一头猩猩更难以吻合。原作失踪,赝品篡位,许多受益者乐意让这种被涂饰得五彩斑斓、奇形怪状却风光炫目的人生将捉襟见肘、破绽百出的真实人生取而代之。世间也有一些可怜虫无法改变外界对自己的肆意丑化,结果浑身膻,一身蚁,只能徒唤奈何,听任谬种流传;顶不济的,就跳楼、割腕、服药、投水、上吊、开煤气……,自己撂倒自己。从这个角度去仔细观察,某些历史人物流芳百世或遗臭万年都是极为可疑的,后人决意从史书和传记中找获真相,简直比梦想从随手抓到的沙石中找获黄金、钻石还难。

    我写长篇小说《桃木匕首》,小说之为小说,好就好在不用打出什么“真实”的幌子,谁若想纤毫不差地还原笔下人物的生活形态,那只可能是痴心妄想。卢梭的《忏悔录》剖白得入木三分,袒露得一丝不挂,对自己平生的种种劣迹和丑行全无遮掩,毫不讳言,昔日的好友狄德罗读罢此书,仍然嘲骂卢梭“伪善”。传记尚且如此,小说何能例外?小说充其量只算得上一幅印象派风格的浮世绘,事实上,任何鲜明的印象都并不可靠,甚至比花花公子和风骚娘们儿更不可靠。

    倘若小说作者能够通过自己的作品向读者多贡献一点美感,多传达一点善意,读者就该谢天谢地了,作者的能耐和权限仅在于此,如果一定要他复原生活的客观真实,就是难以完成的任务。题外话多说无益,也可能无趣,就此打住它。我的职责摆在这儿:将吴王夫差、越王勾践、伍子胥、范蠡、西施、文种等历史角色的“第三种人生”经由个性化的笔触描绘出来。眼看一方为刀俎,另一方为鱼肉,我还得设身处地为他们多多操心。

    范蠡和计原出使吴国,除了要晋见吴王夫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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