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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个队伍比得上高手如林的大型冒险者团队了。
他们到达夜风森林西部外围的时候已近黄昏,就决定在这附近的珀利蒙镇上休整一宿,第二天一早再出发。
龙族侍卫长对佣兵团长湛问松解释道:“夜风森林虽然很大,但绕道森林南部走水路的速度反而更快,毕竟我们要找的稀有魔兽都在森林深处,路很不好走,可能要耽误一些时间。”
“没关系,我理解。”湛问松对穿越森林没意见:“来都来了嘛,怎么也得带点土特产是吧。”
除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了解世界最为直观的方法。用于制作二代舱的有机塑料玻璃、钛合金之类的材料还没着落,他们也寄希望于寻找本土特有的材料替代。
再说了,万一夜风森林里有迷路的教授呢……也不怪乎湛问松这么想,实在是行动组这一路太顺利了,走着走着都能碰上救援目标,就忍不住凡事都往美了想。
“是这个道理。”侍卫长对“来都来了”定律深表赞同。
湛问松:“我们还是第一次来夜风森林,这里都有什么魔兽,危险吗?”当然,他更想问的是能吃吗,好吃吗,怎么吃。
侍卫长:“魔兽种类那就太多了,双头蛇、蝎尾狮、锯齿狼、恶魔猴、沼泽鳄鱼、人面蜘蛛……这些高阶魔兽浑身是宝,咱们这一队没有魔导师水平的法师,活捉够呛,但打死带走绝对没问题,能不能碰上还得看运气。”
“咦,怎么听起来感觉有点熟悉……你听过没?”汉堡有些疑惑,小声和身边的队友求证。
“你没感觉错,这熟悉的起名风格,就是和平大陆游戏里野怪的名字。”蛋挞说。
汉堡:“……游戏野怪还真有原型啊。”
这是终于走上了正统西幻的套路,要去传说中的魔兽森林打怪升级发财了吗?
侍卫长继续说道:“其他要看运气,但夜风森林独有的吉弗特兽是一定要找到的,我们二王子打算活捉一对儿,回去送给国王和王后——也请你们帮忙留意一下它们的行踪。”
吉弗特兽是风属性中阶魔兽的一种,长得有点像大角鹿,弹跳惊人,喜欢在悬崖峭壁上蹦来蹦去,威风中带了点蠢萌。
这种魔兽可谓行走的大礼包:完整的一对大角是备受喜爱的工艺品、磨粉可以充作炼金材料;兽皮能做魔法卷轴、也能做衣服;皮下脂肪炼制后能做机械润滑剂;体内的隔膜柔韧透明不腐不化,包装在物品上不仅保鲜、还能显得更加高端大气上档次;蹄、牙、骨都是不错的材料;内脏能入药,连肉都有滋阴壮阳、美容养颜的功效……
侍卫长小声和佣兵们说道:“而且雄性吉弗特兽的某样东西比其他所有部位加起来都值钱,切一点点就要数千金币,一整个的话——有钱都没地方买呢。”
汉堡一时没反应过来,问道:“是什么?”
“就是、那里啦。”侍卫长猥琐地瞄了瞄汉堡的裆部,“据说做成魔药能让男人金枪不倒,那个、我是没吃过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啦。”
大概还是脸皮太薄,他说完就不好意思地烧红了脸。
众人:“……”都是大老爷们儿,你脸红个什么劲儿啊。
这些穿越者见怪不怪、不以为奇,必然是不会脸红的。
说起来怕原住民不信,地球人间接或直接食用各种动物生殖器的历史已经有几千年了。算不算陋习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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