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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节
他还是留了级的,初一刚入学的时候因为生了大病他休了一年半的学,病好之后插班进来,跟年级里的人都不太熟。他们学校总体来说管得不严,基本没人老老实实穿校服,只有他一年到头校服不离身,洗得发白,和别人都不是一个颜色。他们的社团是一个音乐社团,同桌是拉小提琴的。而郑桐木就是唱歌,他声音确实也很好听,乐感出奇的好。接触了吉他之后,他想学,可是没钱买。听社团里面高年级的学长说,他实在没办法就虚报年龄偷偷出去打零工,然而就算这样,攒了一年仍然没能凑齐买吉他的钱。

    所以说啊,人靠衣装马靠鞍,就算人长得帅,不拾掇也还是不行,宝珠蒙尘呐。

    到最后,还是社团里有个同年级的男同学送了把旧的给他。那位男同学才是他们年级的校草,全校的男神。

    楼主最后说了他们学校的名字,s市第x中学。

    杨秦虎躯一震,这不是张一格的母校吗,而且他们应该是同级生。

    这两个人居然是校友,这个世界有点小。但上次两个人不约而同一起到自己家来的时候,看样子不像是互相认识的。

    杨秦有一种说不上来的直觉,他看完故事之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如果这事儿是真的,那他要找的就是那位送旧吉他的男神同学。

    出乎意料的是,张一格居然知道这件事。事情是真实发生过的,他对收了吉他的人毫无印象,但他认识那个送吉他的。对此张一格自己是这么解释的:那位哥们儿一身艺术气息,在那个大家都土不拉几的年龄简直是鹤立鸡群,不光是女生,连男生也经常无意识地去注意他。

    巧的是,他姓杨。

    还有点像杨秦,从气质上来讲,特别是刨去那个年纪某些装逼如风的操作之后就更像了。

    对嘛,杨秦觉得就是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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