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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山村自古有风月~~第十章 飞身一拉成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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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山村自古有风月

    这是南疆的十万大山之中,连绵起伏的群山一眼望不到边际。除了山的青色,就只有天的蔚蓝和那些飘洒的云朵了。

    在这群山环绕之中,有一处美丽的洼地,被居住在这里的人们称之为。居民沿河分三处居住,这里的人叫居住在上游的叫上头村,河下游的叫下游村,中间的就叫中间村。

    这里的居民不是土著,而是两千年前,一个被逼迫得走投无路的民族的一个分支逃入这十万大山,历经毒蛇猛兽、毒雾瘴气、悬崖绝壁、围追堵杀等等无法想象的苦难方逃于此,不为外人所知。

    虽已能于此安养生息,但是能伴随这个分支流传下来的,已只有三样东西:第一,世代相传,铭记着民族苦难的诗歌;第二,在整个民族不断的迁移中,始终伴随在身边的声音——芦笙;第三,就是近两千年来一直封藏于后山禁地的,圣尊蚩尤的传承。

    当然到处是桃树,只是现在不是春天,没有桃花,而树上的桃子又还没有成熟,再加上这天气还挺好,于是百无聊赖的龙于野一个人就屁颠屁颠的跑到河上游去偷看女人洗衣服。

    其实洗衣服没什么可看的,而且他对洗衣服不敢兴趣,不过这女人洗衣服就经常会顺便洗洗,这才是龙于野的爱好。

    看那白花花的,多像馒头啊,龙于野恨不得马上爬过去抱起啃几口,最好能拿回去抱着睡觉!当然看多了难免会被发现的,每次都吓得龙于野亡命的逃跑,不是他害羞,而是他害怕。

    这女人通常就是那么一句话问候他“龙小子,来对情歌啊!对上了我就回家让你看个够!”这些女人其实也很喜欢龙于野,其原因有二:第一个是龙于野最怕唱情歌;第二个,就是他帅,借用他后来认识的大哥欧阳起的话说就是“此人真是天生女人杀手,老少皆宜!”他虽然才16岁,但是已有近180公分的身量,如果完全长成,说不得会190公分,那也是相当修长的身量!

    而且身体强壮灵活,浑身都是肌肉,基于这浑身的肌肉,被后来喜欢把他当馍馍啃的小白虎妙玉尼姑,呼他为泥巴烧成的馍馍,啃不动!而且他还遗传了母亲的灵气和秀美,面容在阳刚中增添了几分柔和,异常俊美。

    龙于野看得久了,眼睛都给的反光给晃得冒金星,只好嘴里叼着狗尾巴草一边哼着山歌一边回去了。

    龙于野是中间村的村民,他走到村头的时候,习惯性的在那个馒头形的坟堆上一坐了下来,“啪”的一声响,要是下面的人还活着,估计也得被他这么一下给坐死。

    龙于野看着天边的夕阳西下,那一片血红的晚霞挂在山头,他突然觉得自己像个诗人,虽然不知道那时候有没有诗人,但是他确实有一种吟诗的冲动。

    于是他马上站了起来,张开双臂,深吸了一口气,然后低下头,想来吟一首深沉而又有内涵点的诗“西边山头顶残阳,宛若美女卧在床。怒挺山峰蜿流溪,脸染红霞放媚光。人间难得是绝色,时时耕种不能荒!”哇,好诗啊好诗!

    可是他低下头半天没抬起来,双手都忘记放了下去。原来低头的那时,他发现了另外一样让他更感兴趣的事情。只见两条狗在乱坟堆里用水汪汪的眼睛看着他,两条狗之间的还牢牢的靠在一起,那眼神一闪一闪的,好像都有点害羞。

    龙于野仔细一看,原来那狗中间还连着一个什么东西。龙于野大感兴趣,仔细研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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