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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李鹏果断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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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项目要按照环境标准要求办事,“谁污染,谁治理”对污染者是个约束,还是好办法,排污费适当要集中一下,集中使用效益好,集中起来每年可以办几件环保方面的事。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一些短期行为要有个约束,依法管理。环境标准的制定要切合实际,地方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标准,有的地方对中央企业要求严格,对自己所属企业要求松,其实还是自己首先受害。

    最后,李鹏对大气污染的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对于控制大气污染,解决的好办法是煤气化,更好的办法是用电。但是,我们现在还不可能做到,还得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现在的办法是要靠烧型煤,有条件的地方再发展一些煤气、天然气,把低硫煤运给大城市用,电厂烧低硫煤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事实上,李鹏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据不完全统计,从1989年始,到1996年止,李鹏对中国的环境问题所做的有权威性的讲话和报告竟达26次(篇),这还不算具体所做的没有记录在案的一些讲话、指示等等,笔者看来,这在中国的领导人中是罕见的,也是绝无仅有的。

    难怪那天曲格平教授很深情地告诉笔者说:李鹏总理和我在一起交往多年,见了面从来都不谈别的,总是只有一个话题,谈环境保护!

    当笔者听曲格平教授谈到1989年的李鹏总理,那时他对中国的环境保护就如此热心,如此重视,如此煞费力气,不免有些激动,很想对人们说点什么,却又不好措辞,只好打住笔姑且作罢。

    相信历史是一面公正的镜子,时间是一种最好的卸妆油,随着时空的逐渐消逝和物化,历史自会揩尽一切外在的戏剧化的油彩,还人们以一个真实的面孔。

    只有真实的东西,才可以永存,才可以不朽。

    淮河原定1997年变清

    李鹏多次说过,不能就这么说说就完了,一

    定得要治,得要有个结果,得回答这个问题,由宋

    健同志负责这个事情,一抓到底,一定要让淮河

    变清!

    李鹏不仅对中国的环境保护十分关注,对整个世界的环境发展也予以了应有的关注。1991年8月12日,在中南海紫光阁,他会见了在北京出席“发展中国家与国际环境法研讨会”的中外代表和联合国副秘书长兼联合国环境署执行主任托尔巴博士。在会见时他说:此次会议及今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关于“环境与发展”的发展中国家部长级会议都将对推动发展中国家乃至国际上的环境保护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希望这次研讨会能取得成功。

    李鹏还说:环境污染是没有国界的,世界各国就此进行合作非常重要。发展中国家搞好本国的环境固然自己要作出很大的努力,但发达国家也应责无旁贷地予以支持和帮助。在环境保护方面,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与需要应得到发达国家的理解和照顾。只要各国对环境保护持积极态度,在联合国的主持下,制订出关于环境保护的国际法律文件是完全可能的。

    1992年6月3日至14日,联合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了环境与发展大会,183个国家派代表团,102位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出席了会议,这是联合国成立以来历史上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会议。

    李鹏率有60多人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会议。

    中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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