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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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全班同见,但首辅或一日数召,面听指示称为“承旨”,既承旨而缮拟上谕进呈,称为“述旨”,至于“传旨”,通常指口头传达旨意而言。
a所司以礼请,上不肯却奏,依而上尊号,遂愠王,令出军机,入上书房,而减杀太后丧仪,皆称遗诏减损之。自此远王同诸王矣!
“所司”指礼部。尊封皇太后,应由礼部具奏,陈明一切仪典。恭王传旨,虽非文宗本意,但皇帝如摈拒礼部请尊封皇太后的奏章,则将闹成大笑话,所以不得不依奏。而恭王的“传旨”,起于误会,终同挟制,文宗自然要懊恼。
《清史稿·文宗本纪》咸丰五年秋七月壬戌朔:“尊皇贵太妃为康慈皇太后”。到七月庚午(初九),皇太后崩,十一天以后,恭王以“办理皇太后丧仪疏略”的“原因”,奉旨退出军机,回上书房读书。所谓“自此远王同诸王”的“诸王”,指惇郡王奕淙、醇郡王奕澴、钟郡王奕诒、孚郡王奕漁e等四人,这就是说,文宗从此看待奕䜣与其他异母弟并无区别,不复如“亲昆弟”。而康慈的抚育之恩,也算在尊封太后一事中报答过了。
据《清史稿礼志》康慈太后崩,“帝持服百日如制”。所谓“减杀太后丧仪”,最主要的是谥法有异,《清史稿·后妃传》康慈崩后,“上谥曰‘孝静康慈弼天辅圣皇后’,不系宣宗谥,不袝庙”。按:封后而不系帝谥,起于明宪宗生母孝肃太后,《明史·后妃传》“孝肃周太后,英宗妃、宪宗生母也。……嘉靖十五年与纪邵二太后并移祀陵殿,题主曰皇后,不系帝祀,以别嫡庶,其后穆宗母孝恪、神宗母孝定、光宗母孝靖、熹宗母孝和、庄烈帝母孝纯,咸遵用其制。”但在清朝,上谥太后,并无此前例。文宗不以家法而沿用前朝故事,一方面表示,孝静太后抚育有恩,侍奉如生母,一方面亦表示嫡庶究竟有别。致憾之深,可以想见。
以后到了咸丰七年,奕䜣复起,受命为都统,其时肃顺已开始得宠,为固位计,不免对奕䜣有所中伤。英法联军,进逼京师,文宗以“秋狝木兰”为名,仓皇避往热河,命奕䜣留京“办理抚局”,则由于肃顺的制造空气及守旧派的推波助澜,相率以为奕䜣将借洋人的势力,重演“土木之变”的故事,甚至连惇亲王奕淙亦相信奕䜣要谋反。于是文宗与恭亲王手足之间,猜忌愈深。
总之,如无牢不可解的心病,则以兄弟之亲,谗言不入,文宗末命的顾命八大臣,当以奕䜣为首。“祖制重顾命”,以恭王的才具,执行尊严的家法,慈禧决不可能取得任何政治上的权力。照这样看,清文宗与恭亲王的手足参商,不过便宜了慈禧一个人而已。历史的因果关系,有时奇妙难测,此为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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