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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像突然认出了天林,在天林的怀中点点头,说声没事,不过好像感觉天林没听到,就又喊了一遍。

    天赐在天林怀中平复了心情,推离天林,重新坐在了位置上,随着舞曲的结束,大家重新回到了桌旁,不过不再是老实的坐着吃饭,而是成群结队的玩起来,他们玩的很high,就连原本优美的歌声,也逐渐被鬼哭狼嚎的嘶喊所代替。

    天赐看到刘落雨在那个男生的带领下从舞场中下来,开始挨个桌敬酒,大家说说笑笑,毫不避讳,好不热闹。

    “天赐,这是我男朋友李隋峰,”落雨很兴奋,她走到天赐他们这一桌,拉过李隋峰,幸福的靠在他的胳膊上对天赐说:“这是我的邻居顾天赐,他弟顾天林。”可以看出她有点喝多了,没有了往日的淡漠,多了些许活泼,脸上的红晕显得她更加美丽,天赐不知道这一变化是好是坏,只知道落雨此刻很快乐。

    此时天赐才第一次把目光集中在落雨旁这个已经出现过很多次的男生身上,之前他就在一直好奇他的身份,随风,他可看不出这个男生有什么像风一样的地方,到是很像山峰,威武雄壮可以用来描绘他面前的这个男生了,他几乎是自己的好几倍大,比天林还要高很多,而且也壮很多,天赐一直认为天林已经很结实了,但是看到李隋峰才知道什么叫壮实。他有着运动员一样粗壮的身体,肩宽体长,而且肌肉发达,一看就是经常运动,经过系统的锻炼的,天赐突然觉得一种动物与他很相似,“熊”,天赐突然笑了出来。

    “心凝形释,骨肉都融,足之所履,随风东西,果然是好名字,”天赐伸出手,看向李隋峰。“你好,我叫顾天赐,是落雨的邻居,很高兴今天能来参加这个arty。”

    说实话,李隋峰今天很高兴,自从他搬到这个地方后,这是他最高兴的一天。每个人都喜欢呆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他也不例外,可是由于父亲的工作关系,他必须在不同的地方不停的转学,每次融入新环境,都即让他兴奋,又让他疲惫。所幸他明年就要上大学了,而无论怎样,这个城市都将是他待的最长的一个,所以他花了更多心思来融入这里,找一个本地的女生当女朋友无疑是最直接便利的了。所以他才会花钱给刘落雨办了这么一个arty。无疑,他的想法是成功的,这个arty也是成功的,他不仅取得了同学们的认可,也取得了大人们的认可,可谓春风得意。

    正当他对一桌又一桌的开疆扩土感到无聊的时候,这个瘦弱的男孩引起了他的注意,其实他早就看到这个男孩对自己女朋友的眼神,他太了解那个眼神的含义了,可笑,一个“小朋友”还惦记他的女朋友。

    “哈哈哈,天赐真过奖了,我的名字可没有这么文雅的意思,”李隋峰伸出手,与天林握起手了,可是在天赐要松开时,他用力握紧天赐的手指一下。“我的名字可不是你说的那个随风,虽然很多人都以为是,其实我爸姓李,我妈姓隋,我的名只有一个峰字。”说完其他人也都笑起来,为这个不伦不类的解释,也为化解尴尬气氛。

    天赐感到手指的骨头好像都要碎了一样,他不明白李隋峰为什么这么做,他不知道为什么刚才那么说会惹怒李隋峰,也不知道此时李隋峰会把他当成敌人一样看待,他只是模仿着记忆中的会客礼仪,他没想到,李隋峰会那样对他,天赐感到自己的手指疼痛万分,好像要膨胀的爆开一样。天赐很想哭,他很不理解,自己怎么会遭受这样的惩罚,他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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