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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闭上眼,那日的情景都历历在目,他说的话,他的气息,温度,掌心的触感,刻进我的肌肤,从指尖一直伸进心里,最后成为流淌全身的血液。

    他叫我小雁,说,大哥在,别害怕。

    不是因为酒醉,也不是因为迷药的作用,在完全清醒的时候,在那生死关头。

    我已经不再追根究底,知道他是怎么想怎么看我了,有些东西也许这辈子我都碰不到,我也搞不清楚,事情在我手上只能越来越糟。我下定了决心,不能一错再错。选择抽身离开,选择放了他也放了我自己,想要的,也不过只是我们之间能够回到最初。回到还未相见未相识相交的时候,我们彼此还陌路,还没有成为对方心里解不开的死结,还没有爱恨痴嗔乱麻一般紧紧束缚住我们,一切都只是最初的模样。

    也许只有那个时候,彼此才是最真实的样子,没有从前以后一切的不得已,只是两个人,重新相识,慢慢地,向着近或远的方向前进。

    也许我这个可笑的愿望,也有实现的那一天。

    艳福(三)

    越过重重关卡,我终于给自己找到了机会,去探望我的救命恩人。

    离仲负伤之后,被特意安排在单独的帐篷里,我去的时候,里头热热闹闹全是人,都是来找离仲说话的。

    想必我去的很不是时候,所有人都停下来,给我行礼,然后眼巴巴看着我,等着我发话。

    我偷偷看小安,他从来不帮我应付这种场面,只是抱着双臂立在我身旁静默看着,指望不上他,只能我自己来了。

    我咳一声,做出王爷的样子来:“离卿护驾有功,乃是本王的大恩人,本王特意前来道谢。离卿身体如何了?”

    离仲道:“卑职无能,让王爷受惊了。”

    这种官腔我从小就很不喜欢,跟他这么言不由衷说了几句,浑身上下都难受,却还是得勉强说下去,心里不由急躁起来。

    我干巴巴坐在那里,在那群来探望离仲的同僚中显得尤其格格不入,估计他们也这么觉得,一个个很识有眼色地告退了。

    最后就剩下我。

    这次小安也很识趣,附在我耳朵小声道了句“外头等”,便自己出去了。

    我越来越不自在,手和脚都不知道怎么摆。

    离仲的左臂摔在地上的时候折了,现在依旧吊着绷带,他好像根本看不到我这个人,自顾自给自己倒水喝。

    我发誓我真的是下意识!

    “啊对不起对不起!”我的手指刚好碰到他端茶壶的手,然后被电了一般跳了跳,于是一挥手就把水壶给掀翻了。

    笨手笨脚!要不要这么蠢!

    一边恨得要拿大木棒打自己脑袋,一边急忙忙找手绢之类的东西给他擦拭身上的茶水。他的手搭在我的手腕上,表示拒绝,我卷着自己的衣袖,看着他呆了呆。

    “王爷。”

    他唤我,冷冰冰的公事公办,还有点不耐烦。

    “多谢王爷有心了。”

    我看我的手,空荡荡的,他拦住了它,不管然后就放着它,任由它那么可笑的傻傻的举在半空中。

    “卑职不过是尽职而已,担不起王爷恩谢。”

    桌上的水蔓延成一片,滴滴答答往下掉。

    “哦。”我找回了自己的声音,“你总救了我,我要来看看你,看看才,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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