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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家的好男人金闪闪跑去夜店,也不专门为了玩乐,只是因为和他前世的环境比起来,还是夜店更相似一些所以常来,结果一时高兴就把身上防备卸下了,坐在吧台喝酒,喝着喝着就感应到有人要偷他的东西。
正好这时候有人唱起来,大意就是当我光鲜亮丽的时候你爱我,我老了满脸皱纹的时候不知还能不能这样,小心肝小宝贝千万别当负心人……自然歌词中脏话更多,很符合这里的文化氛围,这种歌曲王以前也听过,因为意思都是这样,千百年都没变过,只不过乌鲁克王国时期的歌词要更加直白不要脸一些。
现在听着,却突然多了些味道。
脑洞大开的吉尔加美什想到,他是不可能变老的,时臣是魔法师保养能力也是极好,而且就算老了,死后去了英灵殿也会回复为生前最巅峰的模样,所以这种能见证真挚爱情的时刻居然就看不到了。
也是流下了无聊的眼泪。
生老病死,死倒是感受过一回,不好过,老是不能老,生已经生过了……这怎么说的有点歧义,剩下的就是病。
诶嘿生个病然后让时臣来照顾自己也是不错的嘛
吉尔加美什这么一走神,脖子上的金链子也被凑过来的美女解下来偷走了也不管,却是一脸笑容,开心的封住了自己的实力,瞬间酒意上脑醉醺醺的回家。
就算是有神的血统,喝了那么多酒,自己封闭了魔力,还是很快就醉了,他穿的不多,因为酒精太多只觉得越来越热,半路上下起雨,到家的时候已经有些感冒。
既然让人照顾,就不能让对方用魔法治愈,于是吉尔加美什闹腾半天,远坂时臣只好退让了。
远坂时臣无奈道:“王……”
吉尔加美什变身霸道总裁:“叫我的名字。”
远坂时臣无奈道:“……吉尔加美什……”
吉尔加美什继续霸道总裁:“给你一分钟时间说清楚要干嘛,天色晚了,你再说不清我们就要做点别的事情。”
韦伯去买药已经回来了,远坂时臣抠出来一颗给吉尔加美什吃:“现在科技的力量越来越大,魔法师看起来已经很弱了,所以我们要保持神秘……但就算是这样,每过一段时间也有个世界级的交流会议,既是交流会,也是比赛,最后优胜者可以……嗯……”
吉尔加美什接过话头:“我知道,来这个世界之前接受过一些知识。不过第一,不是魔法师若所以要保持神秘是时臣你太顽固,到现在都不愿意去学习现代科技……当然你想学也学不会就是了,其实韦伯这一代的年轻人就已经能熟练使用挺多的现代东西了,你看人家都会打游戏。”
远坂时臣不知道是不是属性问题,带电的东西碰啥啥坏,他自己也不对现代物品感兴趣,就放弃了。
“第二个就是……咳,其实你也不用觉得那个圣杯的事情那么难以企口啊。所谓的圣杯也只是一个说法而已,不就是比赛魔法师和从者秀恩爱么,放心保证让你当第一。”
“并不是秀恩爱!……王,我对圣杯也没什么兴趣……”
所谓的圣杯战争,项目一共三样,魔法师和使魔的配合程度,如果有英灵的话可以用英灵代替使魔;第二,魔法师本身的技艺;第三,各方参赛成员进行切磋,赢的人就能得到圣杯。
因为有比赛配合这一点,所以吉尔加美什戏称“秀恩爱”。其实配合这件事很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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