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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果然还是该养只猫,想撸就撸。
“毛湿了就回青丘晒干,别把书沾湿了。”朝阙道。
白华不理他,惬意地抖抖耳朵尖,“什么都不用做的日子真好。”
这倒是,白华在书店是什么都不干的。黎澄这些日子一直在读玄术方面的书,朝阙在批他永远都批不完的公文,只有白华懒洋洋团在一边旁观,抽空回答黎澄一些问题。
下雨天人总是格外懒,黎澄看书看了一会儿就有些看不下去了。他数数钱包里的家当,发现去趟超市应该还是没问题的。
多买点零食回来,分一半给景程,剩下一半留着自己吃。黎澄打定主意直接和朝阙说一声就准备出门,临走的时候蹲在贵妃椅前,和白华平视。
“白小姐有什么想要我带回来的吗?”
狐狸的眼睛狭长,竖瞳几乎有能把人魂魄吸进去的魔力。白华化为人形的时候,一双眼睛直叫人神魂颠倒,烈酒一样能把人醉死在里面。可变回原形之后,蜜金色的眼睛湿漉漉的,反而更可爱一些。
白华:“可乐,方便的话可以多买一点给我吗?”
“当然可以了。”黎澄没忍住,还是轻轻捏了捏白华粉嫩嫩的肉垫。
只是捏捏,不算冒犯吧?
白华蜜金色的眼睛里聚起了星星点点的笑意,伸出舌尖舔了舔黎澄的鼻尖。
黎澄简直是受宠若惊!
然后……然后白华就被朝阙拎起来了。
对,就是拎后颈皮的拎法。
白华一条漂亮水滑的尾巴狠狠抽开朝阙的手,还在朝阙手腕上留下一道清晰的红痕——九尾狐族尾巴的杀伤力绝不在爪牙之下。
黎澄立刻抓住了朝阙的手,“疼吗?”他问话的时候已经把桌子边常备的伤药罐子打开了,有点苦涩的清香味弥漫开来。
碰一道印子而已,白华是玩闹都很有分寸的人。
在最纷乱的岁月里朝阙受过大大小小的伤,最重的一次是一道枪伤,那柄浸染了邪气的□□从左肩贯穿半个身体,又从右侧腰穿出。喷出来的鲜血将一朵半枯的白牡丹溅成血红色,他从战场上退下来的时候,元神几乎要散了。
但那也没什么,他现在还是好好的。
黎澄很担心自己。朝阙放松了手的力道,仍由黎澄握着检查。他想了想,说:“疼。”
白华:“!”她耳朵往下一拉,都变成飞机耳了。虽然是在生气,但比人形时那副随意从容的样子要可爱的好多。
黎澄检查了一下,神经就放松下来了——他应该知道,白小姐这样的人玩闹都不会过火的。
“我还以为谁都跟我似的,磕一下碰一块都得青肿上一阵子。”黎澄调侃了下自己的过度紧张,“白小姐的尾巴看上去软软的,但是很厉害啊。”
谁知道朝阙立刻跟着点头:“对,白华可凶了,打人可疼。”
好了,你自己先上手拎人家后颈毛被抽正常,你不老实点就算了还继续怼。
黎澄实在做不出给一个大男人吹“伤口”这种事,看了眼发现红痕逐渐褪下也就不管朝阙了。
朝阙眨眨眼:就问一句就算了?
白华跳上黎澄的肩,给了朝阙一个嘲讽的眼神,意思很明显:“愚蠢如你,真的以为这种拙劣的手段就能勾引到我家孩子了吗?”
“那么,白小姐,我出去了,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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