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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会重色轻友?

第(1/3)节
    入室盗窃最重要的一环,不是怎么进,怎么偷,而是怎么跑。否则,就是你手里握有金山银山,被雷子抓住了,还不是鸡孵鸭子——白忙活。钱财乃身外之物,只有小偷最明白其中的真谛。所以古往今来,靠小偷小摸发家的人,十分鲜见。美女于我如浮云不畏浮云遮望眼金钱于我如粪土哪怕粪土堆满院——这是我的座右铭。可是若和生命比起来------我还是快些跑吧!

    从哪里来,还从哪里去,这是最简单的办法。但我最喜欢的却是从正门,大大方方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但今天我还没看清门在哪呢,看来只有用老办法啦。我飞快地跑到阳台,------如果这时有人追出来,我就钻出去,从侧面的绳索坠下去,用不了两分钟,就能跑得无影无踪。可是没人,并且一点动静也没有。我站在阳台上,支棱着耳朵,倾听,什么声音也没有。心中不免疑惑,难道自己是看错了?

    这样的场面我经多了。遇到狠角色会追出来。如果是胆小的,也会虚张声势的大叫几声。这样毫无反应的还是第一次遇到。------不对,窗口的冷风迎面吹来,我这时也有些清醒过来,我想起来,那人虽拿着菜刀,却是躺在地上的。而那血呢,显然不是我的。坏了,难道我屋里发生了命案?一些侦破小说里经常有这样的情节。如果是一般的盗窃,公安不会费力追查,但若与命案联在一起,那是一个脚印,一个指纹也不会放过的。今天可真够倒霉的,偷鸡不成,还要蚀把米。想到这,我就想快走。早点离开这是非之地。

    可是人类的好奇心真是顽固,都跃上窗子了,我又下来,蹑手蹑脚地走到里屋。

    这一次看清了。一个女孩子,也许是女人,倒在客厅中央,一手握着菜刀,一只手却在流血。血是从手腕上流下来的。显然这是自杀。

    我情不自禁地惊呼,“哎呀,家里有人吗?快来-----”话还没说完,就意识到自己白痴。要是有人,不早出来了。还能让我在这大呼小叫的。

    我试了试她的鼻息,还好,很微弱,但还没断气。和活人在一起,胆子总是壮一些。我找来一块破布,将她的手腕包好,但伤口太深,血怎么也止不住。心说,你用什么割腕不好,哪有用菜刀的,那是抹脖子用的。割腕最好用水果刀,或玻璃片什么的,那样死才和你这样的女孩子般配。

    这时候,我已经发现,这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但怎么漂亮法,我一时也说不清。你想,就是我再好色,也不能在别人濒临死亡的时候,还能色迷迷地盯着人家的咪咪什么的,那也太变态了吧。

    后来发生的一切,是不是就因为她漂亮?我不知道。如果此时自杀的是个丑陋的女人,我会不会弃之不顾?我也不能肯定。

    我给小辉和小磊打电话,让他们快快过来。

    他们一定以为我是找到宝了。在手机里都能感到,他俩兴奋的声音和兴奋的样子。

    有一次,我们进入一家。外表看就是一个普通的两居室。却没料到里面却超级豪华,可以用穷奢极欲来形容。那里面的家俱电器,全是我见所未见闻所未闻的。——要说,我走南闯北,出了东家入西家,也是见过世面的,见过有钱的,可没见过这么有钱的!我们决定好好享受享受,过过富人的瘾。我们将冰箱里的东西全摆到客厅的茶几上,我们横躺竖卧在宽大的沙发上,一直喝到天亮。小辉说,这一定是个贪官的家,有钱,却不敢外露,怕惹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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