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汉书五行志杂驳第十一
第(2/3)节
弃堤,实难赴会。又合比奔卫,在昭六年,而与元奔,俱云“先是”。惟前与后,
事并相违者焉。
《春秋》成公五年,梁山崩。七年,鼷鼠食郊牛角。襄公十五年,日有蚀之。
董仲舒、刘向皆以为自此前后,晋为鸡泽之会,诸侯盟,大夫又盟。后为氵具梁
之会,诸侯在而大夫独相与盟,君若缀旒,不得举手。又襄公十六年五月,地震。
刘向以为是岁三月,大夫盟于氵具梁,而五月地震矣。又其二十八年春,无冰。
班固以为天下异也。襄公时,天下诸侯之大夫皆执国权,君不能制,渐将日甚。
案春秋诸国,臣权可得言者,如三桓、六卿、田氏而已。如鸡泽之会、氵具梁之
盟,其臣岂有若向之所说者邪?然而《谷梁》谓大夫不臣,诸侯失政。讥其无礼
自擅,在兹一举而已。非是如“政由甯人,祭则寡人,”相承世官,遂移国柄。
若斯之失也,若董、刘之徒,不窥《左氏》,直凭二传,遂广为它说,多肆奓言。
仍云“君若缀旒”,“君将日甚”,何其妄也?
《春秋》昭十七年六月,日有蚀之。董仲舒以为时宿在毕,晋国象也。晋厉
公诛四大夫,失众心,以弑死。后莫敢复责大夫,六卿遂相与比周,专晋国。晋
君还事之。案晋厉公所尸唯三郤耳,何得云诛四大夫哉?又州满既死,悼公嗣立,
选六官者,皆获其才,逐七人者,尽当其罪。以辱及阳干,将诛魏绛,览书后悟,
引愆授职。此则生杀在己,宠辱自由。故能申五利以和戎,驰三驾以挫楚。威行
夷夏,霸复文、襄。而云不复责大夫,何厚诬之甚也。自昭公已降,晋政多门,
如以君事臣,居下僣上者,此乃因昭之失,渐至陵夷。匪由惩厉之弑,自取沦辱
也。岂可辄持彼后事。用诬先代者乎?
哀公十三年十一月,有星孛于东方。董仲舒、刘向以为周之十一月,夏九日,
日在氐。出东方者,轸、角、亢也。或曰:角、亢,大国之象,为齐、晋也。其
后田氏篡齐,六卿分晋。案星孛之后二年,《春秋》之《经》尽矣。又十一年
《左氏》之《传》尽矣。自《传》尽后八十二年,齐康公为田和所灭。又七年,
晋静公为韩、魏、赵所灭。上云星孛之岁,皆出百余年。辰象所缠,氛祲所指,
若相感应,何太疏阔者哉?且当《春秋》既终之后,《左传》未尽之前,其间卫
弑君,越灭吴,鲁逊越,贼臣逆子破家亡国多矣。此正得东方之象,大国之征,
何故捨而不述,远求他代者乎?又范与中行,早从殄灭。智入战国,继踵云亡。
辄与三晋以名,总以六卿为目,殊为谬也。寻斯失所起,可以意测。何者?二传
所引,事终西狩获麟。《左氏》所书,语连赵襄灭智。汉代学者,唯读二传,不
观《左氏》。故事有不周,言多脱略。且春秋之后,战国之时,史官阙书,年祀
难记。而学者遂疑篡齐分晋,时与鲁史相邻。故轻引灾祥,用相符会。白圭之玷,
何其甚欤?
《春秋》釐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
第(2/3)节
推荐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