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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第(2/2)节
犯的错误”是不可饶恕的。不论是我们之中的谁触犯此“天条”,结局只有一个——离婚!

    在我的夫妻相处的原则中,我是不会和一个花心男人生活在一起的。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和他离婚。自那日被我在饭店堵个正着后,史小鹏就再也没有回家。为了尽早能和他离婚,我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回家一趟。

    第二天下午,史小鹏骑着摩托车过来了。我冷着脸不理他,他尴尬地在我的面前走来走去,问我让他回家有什么事,如果没什么大事的话,他要回去了,现在他的店里很忙,他不能在家待太久。说完,他竟然真的抬腿就走。

    我叫祝蝴,把早已拟好的一份离婚协议从抽屉里拿出来让他签字。他接过离婚协议,愣了一下,匆匆地看了一眼,然后拿起桌上的一枝笔,做出要签字的样子,我以为他很快就会签上自己的名字,但这时他却停了下来,望着我说,你真的要离婚?我瞪了他一眼,然后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他见我如此坚决,又说,我可以答应和你离婚,不过儿子得归我,如果你舍得儿子,我就签字,否则,一切免谈。他对我什么条件也没提,只提了这么一条,但就是这一条,却是我最致命的地方。别的条件我都可以放弃,包括房子、银行里的存款,但惟有这一条,我绝不能放弃。

    想到聪明可爱的儿子,我犹豫了。儿子是我生命中的最爱,儿子就是我的生命,失去儿子,我的生命也失去了。若是没有儿子,我会感觉生无可恋,了无牵挂。

    看来,史小鹏是抓住了我的弱点:留住儿子,我就会留在这个家里。我的离婚“阴谋”,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被史小鹏粉碎了。我们虽然没有离婚,但我们的夫妻感情却从此破裂了。起初,我们在一天天的吵闹中度过,后来双方连吵架的兴趣都没有了,于是便开始了旷日持久的冷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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