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2/5)节
场里进行的比赛。这时我看到一个男人走出一辆轿车,戴上太阳镜。棒球帽压得很低,几乎盖住了眼睛,行为诡秘。他正在扣一件短袖衬衫,但是里面他已经穿着一件了。衬衫下面有什么东西,鼓出一大块。
他看见我就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试图推想他可能是因为劫案派到这里来的暗探。我面无表情地呆着,没有笑容,我们的目光对视了一阵,直到他先避开。他摇了摇头,又回到他的车上。
我得到的全部信息是:那是个白种人,六尺高。我不知道他走回车子是否是因为他看出我是干这行的,或者是因为他恰好忘了带证件——他衬衫底下的要么是只随身听,要么就是一支勃朗宁手枪。我决定记下他的车牌号。
于是我把福特车开到他的车后。这时他正在倒车,我们差点就撞在一起。我记下了牌号,然后打开转向灯,缓缓滑出停车坪,一副打算离开的样子。头也没有歪一下,只是眼睛通过后视镜清楚地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他一见到我转弯,立即又驶回停车位,关掉了引擎,窜出车,朝着银行走过去。这一刻我突然对唐纳多极其痛恨,我在这里孤军奋战之时,他却和妻子在遥远的卡塔尼娜。作了七年的外勤特工,我至少有12次不得不拔出枪来,但那时总有拍档在一起,要下身后也有强大的支援。我们不是地方警察,不能仅仅出于怀疑就随便抓人。除非是突发的恶件,否则在我们采取措施前都必须向地方检察官提供明证。我们的行动置于谨慎的管制之下。我还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处于一种飘忽的位置。但好像是得到了老爹老妈的忠告,在待工学校受训时记下的两条原则闪现在我的脑海中:保持清醒……照章办事。
如果我呼叫 “211”寻求支援,d会立即收到并派出六辆尖叫的巡逻车,同时通过调查局的无线电同银行取得联系,提醒他们又一名劫犯要光顾他们了。如果我是对的,这确实是一桩劫案,随后发生的就可能是一场流血灾难;如果我错了,那人只不过是一个戴着棒球帽的饭桶,那么我就可能被骂得狗血淋头,剩下的时间也别想再到体育场去找清闲了。
我驶回停车坪,把车藏在一辆卸货车的后面,然后开始整理头绪:我现在的工作是保证银行里面的事情不变糟。我让他先进去抢劫,然后也让他出来,这种办法会使每个人感到高兴,除了银行经理,哪怕他是个低胆固醇,也可能发作心脏病。银行当然是保了险的、顾客只要不乱动会很安全。可要是我进去打扰他的话,倒不一定会引起怎样的后果。
我注意听着警用频道的讯息,准备随时听到d的调度员说:“211请听好,加利福尼亚第一,匹科11712。”这就意味着那些训练有素的年轻通话员中的一位已经接到了警报。但是,我仍然只听到一些执行例行警务时的粗厉的嘈杂声,甚至盖过了附近两条干道上的喧嚣,而同时,我的紧张也达到极点。如果那个杂种出来了我该怎么办?他可能极其兴奋,比我跑得还快——这时我突然被一丝恐惧攫住了:防弹背心和霰枪可都还在车尾的行李箱里。
事实上,那家伙走进银行才不到九十秒钟的时间,但坦白地说我有些慌张,所以坚信银行里面已变得乌七八糟,漂亮的橡木地板上一定洒满了市民的鲜血——而就在我最终去拿无线电话的时候他跑出来了,满把的钞票,英雄般地环顾四周,把他的棒球帽抛得远远的,又扯开了那第二件衬衫。
我仍然没有看到那支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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