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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
。分队的结果,我和刚才过来邀请我的男孩在不同的队伍里。
这十五年来,我不曾荒废过篮球,在每一趟旅程之间,当我回到家乡休息时,我每天都会到篮球场报到,也会利用多余的时间去做体能训练。儘管他们的弹跳力十分劲爆,我还是能运用各种小技巧,还有身体的厚实度来突破他们的防线得分。
最后,我们的队伍赢得较多场胜利。
「dude, you’re so azg!(老哥,你的球技令人惊艳啊!)」我的其中一个队友向我击掌。
「hey!」我还坐在地上休息时,刚才邀请我的男孩再次走向我,「can you y one on one e?(可以和我一对一吗?)」
「okay, after you!(好啊,你先攻吧!)」
他的挑战是我意料之中的事情。在刚才的比赛中,当我一球一球成功得分的时候,他就显得有些垂头丧气,因为他和我对到位的次数是最多的。
然而,在我和他的对决中,他淡褐色的瞳孔中高昂的斗志,却让我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我毕竟是比他多打了好几年的球,虽然在他拥有优秀的体能条件下,我要得分没有三对三来得容易,但是最后我还是靠着经验不断取分,并且赢得了这场比赛。然而,我们之间的差距不大,只要他再多进一球,输的人就会是我。
输给我以后,他带着不服气的表情伸出了手,在我们握手的同时,他问了我一个问题。
「heyhave before? (嘿……我们以前见过吗?)」
「yeahi guess so(也许吧。)」我笑着回答他。
那天,在我离开篮球场之前,我回过头,对着正在努力练习的他说道:「good ck for your dreabuddy」(希望你的梦想能实现,兄弟。)」
回到饭店后,我想起自己还在天堂的时候,1227曾说过的话──
「就算到那个时候,我已经忘记了自己做为1227这一生的一切,我的灵魂一定还是会记得,我依然是那个喜欢在球场上奔驰的我。」
原来,我这十几年来不断寻找的答案,一开始就在我的记忆里,只是我一直没有想起来而已。
写完了最后一篇关于香港的游记,我的世界之旅在长生不老的第二十二年,终于画下了完美的句点。
外头的天空下着一场不小的太阳雨。这种时候我总会想起自己和小虹看见希望的那天。
短暂的阵雨结束,我走出屋外,不管雨过的草地有多湿滑,我在河堤上视野最好的位置坐了下来,静静地盼望彩虹出现。
天空逐渐恢复晴朗,许多父母都带着小孩出来玩耍,有人将草地铺上野餐垫坐了下来,也有人在岸边放起了风筝,只有我仍坐在河堤上。
几分钟后,天空果然出现了一道又一道美丽的颜色。儘管我已经在北欧见过更壮观的极光,在我的心里,彩虹的美却是任何事物都比不上的。
岸边的孩子们兴奋地又叫又跳,他们的父母纷纷拿起了手机和相机,以彩虹为背景替他们的心肝宝贝拍照留念。
真好。
当初我和小虹可是找了好久好久才找到希望的呢!如果当时我们也拥有一台相机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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