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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看不清周边环境,兴许是做过处理,人物外的色彩一片黯淡。
“目的?你没必要知道。你只要清楚自己获得的好处就行。”
“……除了接受那人的接触,没有其它要求?”
“没有。顺其自然就好。”
“若是受不了他呢?”
“实在不行,他自己会走的。你放心,时候到了,一切就会结束。你自然能得到你想要的。”
“好。这我答应。不过你另一个要求不行。我对所有人,无论男女都没有感觉。结婚是不可能的事情。”
“随便,这只是附带。”
声音犹在绕,画面已然终止。
忽然想起那日在公海游艇上的事,陈风一下找到老伯三弟,当时我并不曾怀疑。
现在才茅塞顿开。
或者他们早见过面。
还有很多事情,比如为什麽那麽轻易就接纳我。
原来也不全如他自己所言是为了观察目的性。
这当然有,就如我,我到现在也不懂老伯玩这一局,是为了什麽。
将我驱逐出家门吗?
我推开三弟妇,奔回楼上书房,猛推门,老伯依然端坐在靠椅上。
闻声抬眼,目光中再寻不回我所熟悉的一点。
“老伯,”我咬牙,“我是你儿子吗?”
没有半分迟疑,老伯道:“过去是,现在不是了。”
我懂了,也只能懂了。
不管老伯打的什麽算盘,有他这一句,万物归无。
即便是陈风……
正是陈风,父子联手,我到底不是老爹,没他那通天能耐,输得彻底而已。
“保重,”我说,“老伯,为了老爹。”
三弟妇安排我离开了小岛,踏上大陆的那刻我终於还是忍不住了。
将手机扔到海中,听著涛声,泪流满面。
熬到天大亮,我动身前往合作的律师事务所,找到律师,签下一份合同,主要是财产。
内容简单,归纳如下:老伯的还给老伯,剩下的留给陈风。
律师终於忍不住规劝了一句:“萧少,你我签了字後,你可真就身无分文了啊。”
我笑笑点头。
本来无一物麽。我是凭了谁有前二十五年逍遥安逸的生活?
受不了自然会走──这不是老伯三弟妇的话,而是老伯的话。
除了老伯,谁能了解我其实骄傲得可以?
世人嘲笑不食嗟来之食的愚蠢,为了活命放弃尊严又如何;偏世上就是有傻瓜,自嘲过後,还是免不了拒绝。
我从未尝过没钱的滋味,只是事到临头,何必再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老律师要我给他留个联系方式,合同有些牵涉不是签个字能了事,我想了想,留下电邮地址。
出了律师事务所,律师大概见我神色不太对,主动提出送我一程。
没有拒绝,毕竟走路去“乐春院”有些不切实际。
到了“乐春院”门口,我却又迟疑了。
现在的我万万不能见陈风,别说他,即便姚丽华等人我也不想见。
但……
我咬咬牙,到底进去了。
幸好,白天这里还只有余余和圆圆,以及几个年纪大了做不动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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