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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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再怎么样我也得尽我最后的努力劝她一回,就是不与我和好,但也不能跟这个畜生在一起,我想我有这个义务,虽然对方并不承认。都说一叶知秋,现在不要说别的了,单从这个所谓律师的这一句话就可以看出这绝不是一个有修养的人,有修养的人绝对讲不出这样的话。从另一方面来考虑,假如我现在要从另外一个男人手里夺走她的女朋友,而我是真心爱上了这个女孩的话,不管怎么样我也不会这样去对待她以前的男友,因为毕竟那个男人曾经是女友爱恋过的,女友既然爱恋过他就一定有值得爱恋的理由,我没有去指责他,更没有资格去骂他,我唯一要做好的就是好好地去爱女友,女友与前男友的关系由他们自己去处理。
而这个所谓的律师,居然对我破口大骂,他凭什么?我想最合理的解释就是——我是流氓我怕谁!
我觉得我有必要提醒一下女友,有必要仔细分析一下女友的这次北京之旅到底做了些什么,那个男人到底是怎么对她的使她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对他死心塌地,我一定要从细节上帮女友分析这个人,去这个人的真实面目。因为这世上有太多人当面做人,背后做鬼!而恋爱中的女人是最愚蠢的,是智商最低的,可以说毫无是非判别能力,更别说去认清一头披着羊皮的狼了。
我开始在网上搜索关于他的资料。因为凡是加入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注册律师每年都会在网上公布,每个律师都必须加入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同时也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我很快就找到了他所在的那家律师事务所,果然是个大机构,有自己的网站。该律师事务所于一九九三年在北京成立,是中国司法部及北京市司法局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总部设在北京,位于北京中央商务区核心地带著名的中心写字楼,地理环境十分优越。同时在上海、深圳、广州、成都、旧金山和硅谷的办公室均位于所在城市的中心商务地带,可见其实力之雄厚。但是打开一查找,并没有在这里找到我要找的人。我又打开北京市律师协会的网站,输入他的名字,显示查无此人;我又输入他所里其他几个人的名字试了试,却能显示他们的相关资料。我知道这里有资料的都是取得执业资格的律师,为什么查不到他的资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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