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之一 莫要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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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种东西可以说是无孔不入、威力无穷。那么作者创作它首先不是为了名,因为当时创作这些稗官野史、市井小说是不入流的,难登大雅之堂,尤其是包含有一定“猥亵”的内容,很难得到主流价值观的认可和尊重,只有学术著作才是真正的“立言”,而且作者把自己的实际身份掩藏得密不透风,以至于后人只知一个“兰陵笑笑生”的笔名,把研究他的真名实姓成为一个非常热点的学术问题了,我想追求名声的人不会如此神龙见首不见尾吧?汲汲于名利的人,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表演自己的机会,哪能讲什么清静无为呢?当然那些沽名钓誉的所谓隐士除外,“隐居”只是出山的手段。所以我们基本可以认定这不是为了出名。
那他是不是为了利益呢?确实,人们在利益的驱动下可以丧尽天良,别说加入一点性描写了。我们要知道,当时没有出版市场,更没有版税一说,作者根本不会为了市场为了吸引人的眼球来故弄玄虚。当然,有人说了,也不能排除作者是为了某个人创作,有这种可能。当时有种解释甚嚣尘上,认为此书是明末大学士王世贞所作,因为他的父亲王杼之死,间接上有严嵩一党的隔岸观火和落井下石,于是王世贞为了报仇,深知严嵩之子严世蕃喜读小说,这才创作此书,并把毒药浸染书角,以至于严世蕃在蘸唾液翻书时,沾染毒药而死,但实际情况则是,严世蕃是被就地正法的,关于这个情况,吴晗先生在其《的创作时代及其社会背景》一文中有详尽叙述,驳斥了这种为了报仇为了某人,才创作此书的虚妄。
所以说,我们不能轻易下结论,如果说,目的如此简单,只是为了钱,只是为了的迎合某个人的龌龊心理,作者完全没有必要如此大动干戈,洋洋洒洒写了百万字之多,以他笔力之雄健、知识之渊博,轻而易举地就可写些类似于《肉蒲团》的作品,然后在大量的床第描写之后,冠以因果轮回来掩人耳目即可。这样就又有一个问题,既然它不是为了某个人来创作的,而它的结构系统又是如此的庞大,那它能不能像有些人说的那样,像《三国演义》、《水浒传》和《西游记》那样,先是在民间流传,然后经过作家的天才性创作,才成为伟大的作品的。一派拥护这个观点,一派反对,认为是个人创作,我也是一个反对派。笔者曾经操作《史记》的个性化普及版《史记之魂》,定稿时90万字,实际的创作字数远过于百万字,虽然这里包含了大量的文字垃圾,但想创作完成也绝非易事。操作大作品,就好像是建筑一座无形大厦一样,从原材料选择、夯实地基、构思蓝图、实际施工到后期装修等个个环节,细节成千上万,只有实际创造者才会心领神会,才会事无巨细俱在胸臆,如果没有事先的胸有成竹,很难有最终的精益求精,不是你不想精,而是你根本想不到一些盘根错节、前后勾连的细节。按照《金瓶梅》的千针万线、缜密思维来说,众人创作的可能性很小,你说借鉴一下当时主流文化和文人作品,这是很正常的,不足为奇。所以这还应是个人的创作。对这个问题,正文当中还有详述。
那么,这个人不是为了名和利,是不是纯粹吃饱了撑的呢?完全为了游戏笔墨?朋友,您可知道真正文学创作之艰辛,当真是搜肠刮肚、殚精竭虑,为了一点问题,能弄得花容失色、小便失禁。写一点速朽文字,玩弄风花雪月,当真是容易至极,可是如何经受起无情岁月的大浪淘沙。后人考证,作者兰陵笑笑生是一个明朝末年的大名士,这应该是正确的,不是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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